文本描述
年度大修制度
一、总体要求
根据化工园区要求公司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设备大修,大修期间实行全厂停产,大修时限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同时在大修前应拟订大修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并报园区管委会安监分局备案。
二、大修内容
在大修开始前对所有设备都应进行一次前面检查,针对设备存在的故障,缺陷,隐患,包括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检测、换热设备清洗、检测仪表校验、各种电器设备检测、设备管道和配件的检测,传动设备的保养等等,列出大修保养项目明细表,制定大修方案,安全措施,并落实大修经费。
三、大修前的安全准备
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本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责任,并实施对本公司参加设备大修的全体职工进行大修前的安全教育。
2.外包检修作业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必须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与承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所有的设备检修项目必须严格制订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每个检修项目都、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该设备检修项目作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每一项设备检修项目都必须有两人一上同时进行,并指定其中一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4.项目进行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和规范填写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坚持一切按规章办事,一切凭票证作业。检修中必须对检修内容、作业方法等情况做详细记录。
5.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环境应按规定穿戴好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耐酸工作服、纺酸胶鞋等。
四、大修前的安全检查
1.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脚手架、其中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自等各种工器具认真进行检查或检验,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工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2.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3.对设备检修现场的固定钢直梯、固定式钢斜梯、固定式防护栏杆、固定式钢平台、算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对设备检修用的盲板应按规定逐个进行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合格后方可使用。
5.对设备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对有化学腐蚀性介质或对人员药铺伤害介质的设备检修作业现场,应各有作业人员在沾染污染物后的冲洗水源。
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现场,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8.需断电的设备,在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出挂上“禁止启动,有人作业”的安全标志及锁定。
五、设备与管道的清洗置换
1.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或停车操作票进行操作,停车操作票在使用后应存档备查。
2.抽堵盲板作业必须按《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HG23013-1999)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设备与管道的清洗置换必须编制清洗置换方案。置换时应切断一切易燃易爆有毒有还介质来源,并严防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倒回设备或管道,危及设备置换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置换后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办好设备交接手续。被清洗设备上的有关电源必须从配点盘上予以切断,拔出熔断器急锁定。
4.主要阀们、电气开关挂上禁动牌或锁定,危险地区挂上警告牌。
六、检修作业现场的防火防爆
1.厂内严禁吸烟。
2.动火作业必须按危险等级办理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动火证只能在批准的期间和范围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不得随意转移动火作业地点和扩大动火作业的范围,严格遵守一个动火点办一个动火证的安全规定。
3.如需进入设备容器内或需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除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外,还必须按归动同时办理进塔汝罐安全作业许可证或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4.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所用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不得带病使用。
5.使用气焊切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放在烈日下暴晒,并禁止放在高压电源线及生产管线的正下方。两瓶之间应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与动火作业点明火处均应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6.乙炔气瓶、氧气钢瓶内气体均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余压。乙炔气瓶严禁卧放。
7.需动火作业的设备、容器、管道等,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绝措施,如加上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并切断电源,清洗置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