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物料定点采购与供应商选择管理制度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物料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RM-1023-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物料部、质量管理部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的:明确物料定点采购及供应商选择的管理制度。范围:一切物料采购。责任人:供应员、供应部长、质保部长及检验员。内容:1.定点采购:1.1生产企业应按规定的质量标准购进物料,并实行定点采购,特别是中药材的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1.2生产企业应按“物料采购管理规程”逐步进行审核。2.供应商的选择:2.1生产供应商的选择要以质量审核为依据,选择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作为物料的供应单位。2.2生产供应商一经确定,应尽可能减少变更,需要变更时,须经企业有关部门审查批准。2.3生产供应商应避免仅选一家,同一原料、辅料或包装材料一般应选择两个供应单位以保证及时按质量标准供货。2.4对生产供应商进行定期、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随时进行选优汰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