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080.30 A 12 DB22 备案号:44384-2015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198—2014 病患家庭护理员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patients in home health care 2014-11-25发布 2014-12-25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22/T 2198—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农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冬梅、张黎、吴莹、周建忠、牟业、于丹。 I DB22/T 2198—2014 病患家庭护理员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病患家庭护理员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病患家庭护理员上岗程序、服务质量控制、 病患家庭护理员服务质量投诉等。 本标准适用于病患家庭护理员的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42-1998投诉处理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病患家庭护理员the patientcaregivers 为家庭中患有疾病的客户提供生活护理、饮食照料的人员。 3.2 病患家庭陪护服务the patient'shome careservice 根据病患家庭陪护服务协议的约定,为患者提供饮食起居等生活上的护理。 3.3 客户client 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接受病患家庭陪护服务的人员。 4 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年龄在18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1.2有爱心,遵纪守法。 4.1.3服装整洁,不佩戴饰物。 4.1.4应具备一定的心理护理知识,能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