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云南渝信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员工手册(工作制度)
人事管理规定
一、人才招聘
1、公司因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办批准后,报送行政部门予以招工。
2、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择优录龋
3、招聘方式:网络招聘。
4、招聘员工流程
1)行政部文员通过招聘网站应聘人员简历进行收集、分类,并安排、通知应聘人员前往公司进行初试。
2)行政部经理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后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整理,初试合格资料报总经办,安排复试时间。
3)参加复试人员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面试,面试合格者,由行政部门通知入职时间,办理试用手续。
(对各部门员工的监管及最终人事任免权归总经办所有)
二、聘用
1、入职报到
1)员工入职报到时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提供公司规定必须提供的入职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担保手续、一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等)。
2)新员工入职之日须参加公司的相关入职培训,熟悉掌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员工手册等,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2、岗位职责
公司定期修订各岗位职责,同时予以公布、存档,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天起须熟悉所从事的岗位的工作职责。
3、试用期
1)新员工的使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期间,薪资按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执行。
2)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公司考核后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3)在试用期内累计请假超过五天(含)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4)在试用期内病假达7天(含)者即予辞退。
5)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4、岗位调整
公司因工作需要或员工的工作能力或员工的表现等均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5、个人资料
员工个人应如实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联系方式、家庭地址和户口信息,若以上个人资料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如员工个人资料有隐瞒、伪造的,视为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即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6、工资发放时间
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周末发放工资时间顺延到正常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
7、人才培训
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行各种培训活动。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张各项培训活动。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两种。
(一)岗前培训: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行政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主管部门及总经办负责。
(二)在职培训:
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过程中,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员工本身也应不断地研究、学习本职技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
三、离职
1、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提出申请,并在此期间做好相关工作交接,涉及到财务、中层管理者等重要岗位,提出书面申请辞职后,由公司高层确定辞职员工的最后工作日,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
离职工资发放时间:
发放工资前离职的员工,实习期员工离职工资在次月发放。例:4月15日(发放3月工资)前离职的,4月15日前工资将于5月15日发放;正式员工离职工资和上月工资一并在次月一起发放。例:4月15日(发放3月工资)前离职的,3月工资和4月15日前工资将于5月15日一起发放。4月15日后离职的,4月离职工资将在6月25日发放。
2、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符合解聘开除规定的;员工在公司规定期限内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要求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必须移交经手工作、物品、款项,并经公司各部门签字确认离职人员与公司无债权债务关系,完成工作交接。
4、自动离职
1)试用期7天以内,试用人员申请离职,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发放薪资。
2)未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遗失、其损失由离职员工负责赔偿。
3)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注:自动离职的员工将不予以发放当月工资。
第二章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纪律、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并监督全公司考勤,有权进行不定时电话抽查与处罚。
二、考勤标准及管理
1、工作时间为:
上午:9:00—12:00
午休:12:00-13:30
下午:13:30—17:30
2、公司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公司实行5天上班制,每周休息两天,如遇节假日,将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安排放假。
4、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银行协理在到达银行后需用指定座机在9点前报到。员工因需办理公务情况无法在有效时间内打卡的,需提前一天填写《外出事务单》,工作时间内,外出办事者须在前台做好外出登记后外出。外出不能在正常下班时间打卡的,第二天补办手续,填写《未打卡说明书》由本部门主管批准,行政部主管审批后交考勤员做考勤记录,逾期补办或不办理此手续者,记旷工一次处理,且忘记打卡者罚款50元/次,迟到故意不打卡者,以旷工处理。外出前未登记且部门主管不知情的情况,以旷工处理。
5、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事务单》,由本部门主管批准,行政部主管审批后交总经理批准。办理好出差手续交至行政部备案,便于考勤员在考勤卡上记录。
6、午休时间各部门必须安排一名员工在办公室值班,其各部门部门经理须作好监管作用,如经发现其部门无人留守,该部门部门经理罚款50元/次。
7、专人负责制
(1)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须对公司考勤钟进行常规性校对,以确保考勤结果的准确;
(2)考勤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在每月末进行考勤汇总统计,严格按考勤卡上反映的出勤情况如实统计,并与各种单据如《请假申请单》、《出差事务单》、《外出事务单》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单据时间与考勤卡上不符或考勤卡上无标注,则按旷工一天处理,过后不接受各种补单或情况说明。
三、异常出勤的处理
1、迟到:迟到1分钟罚款10元计算,以此累加,并在当月工资中扣发。若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则按旷工1天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2、旷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者。
(2)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报到续假,且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3)以虚假理由请假或休假被查实者。
(4)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5)工作期间无故(无其他认证)脱岗、串岗,当月累计三次者。
具体处罚如下:
员工每旷工一天按一个工作日薪资的三倍扣发薪资。一个月内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3、撤离职守:
(1)行政部不定期进行职能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行政人事部发现员工未经本部门主管同意离岗的,3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30分钟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到岗的,均按旷工一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