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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隆汽车服务公司汽车修理厂各项管理制度汇编DOC_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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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8/12(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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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汽车维修企业用户受理制度
1、用户投诉受理工作由厂(公司)分管经营领导负责,必要时指定专人承办。

2、受理人员对客户的投诉应耐心听取,详细记录,明确答复期限。

3、对客户的投诉内容,按下列原则由相关人员负责处理答复:
(1)、对员工服务质量的投诉,由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
(2)、对维修质量的投诉,由总检验员负责调查;
(3)、对收费价格的投诉,由分管经营的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用户座谈会,主动征询客户意见和要求,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5、对重点客户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主动了解出厂车辆的技术状况,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6、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向客户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呼和浩特市凯隆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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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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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
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 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 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
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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