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保险精英的税商养成课
企业所得税体系解读及企业主
风险识别筹划
保险从业人员需掌握的税收知识体系
各税种知识要点讲义
企业所得税“七要素”学习
一起典型的公司偷税案例拆解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思路
新公司法下,公司减资、注销的法税风险分析
课程
架构
家企隔离的底层法律逻辑及常用法律工具解析
中国两大
企业税
增值税
企业
所得税
人头税
间接税
链条税
流转税
所得税
直接税
增值税体系解读
01企业所得税“七要素”学习
一、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考一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公司、企业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1.国有独资公司
2.合伙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考一考
下列企业,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的是:
1.依照日本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日本,但在中国境内从事装配工程作业的企业
2.依照美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美国,但在中国境内设立营业场所的企业
3.依照中国香港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大陆的企业
4.依照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台湾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现实中的小微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与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公司买彩票中奖,交不交企业所得税?
按不按偶然所得交个税?
三、税率
考一考
下列所得,实际适用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是:
1.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外的所得
2.小型企业来自于境内的所得
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内的股息所得
4.高新技术企业来自于境内的所得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A公司
B合伙企业
C公司
分红
免税吗?
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税法对税前扣除的项目大致分为5类: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以票控税
四流一致
与生产经营有关
以票控税的原理
一、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税额
二、卖方(开票方):
企业所得税——收入(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买方(受票方):
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以票控税的原理:买方要抵扣企税和增值税,必须发票,通过买方倒逼卖方开票,交税。
五、哪些行业偷逃税最严重?
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的行业,买方不要票。
现实中常见的企税风险操作
一些企业主身上或多或少都存在以下一些不合规的“节税”行为。比如:
1、用个人账户接收公司应收账款。
2、股东向公司借款,长期不还。(不能超过1年,超过1年算作分红)
3、老板用公司名义持有房产,但该房产仅用于老板个人和家庭居住,不用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
4、老板和家人的大量个人消费到企业报销,冲抵费用成本。
5、老板购买发票冲抵企业经营成本。
6、微商或网红直播客户通过网络活动取得大量收入,但从未缴税。
五、税收优惠
税额式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税额式优惠
【享受主体】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其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部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57号)
税率式优惠
税基式优惠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享受主体】
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六、纳税环节
一、纳税环节
1、分配环节
2、企业利润一分为二
国家股东分红款--企业所得税
私人股东--分红/未分配利润
七、税环节、纳税期限
一、纳税期限
1.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纳税申报
1.预缴期: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七要素”汇总表
各税种知识要点讲义
02一起典型的公司偷税案例拆解
?企业所得税存在以下问题
(一)?账外收入调整
(二)?不申报运输服务费
(三)?重复列支扣除项目
(四)?卖水、卖油、卖废品未确认收入
(五)?水泥价外收入未确认收入
(六)?劳务费、手续费收入未确认
(七)?对方赔款未确认收入
(八)?社保挂靠费收入未确认
做少收入
做大成本
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逃税手段
(一)?账外收入调整
2014年至2017年(由于立案检查时未到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因此2018、2019年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由你公司自行调整,下同),你公司账外取得销售水泥含税收入23,826,895.61元,扣除开具增值税发票的17,628,799.22元已并计收入外,其余含税收入6,198,096.39元未并计收入,少计应税收入5,297,518.28元。
其中:2014年少计1,495,953.01元,2015年少计1,287,747.31元,2016年少计1,229,637.16元,2017年少计1,284,180.80元。
(二)?不申报运输服务费
2014年至2017年,你公司账外取得运输业务介绍费含税收入9,983,969.86元,取得不需要开具发票的零星运费含税收入165,793.35元,少计应税收入共计9,788,384.09元。其中:2014年少计246,299.11元,2015年少计2,312,674.04元,2016年少计2,847,540.95元,2017年少计4,381,870.00元。
企业所得税逃税手段
(三)?重复列支扣除项目
2017年,你公司重复列支自备车辆为本单位运输的费用2,493,320.00元,且所列费用对应款项转至账外,多计可税前扣除支出2,420,699.03元。
(四)?卖水、卖油、卖废品未确认收入
2014年至2017年,你公司账外取得柴油销售、自来水销售、废旧物资处理含税收入合计1,552,881.93元,少计应税收入1,328,636.70元。其中2014年少计397,766.59元,2015年少计265,892.71元,2016少计年241,438.68元,2017年少计423,538.73元。
(五)?水泥价外收入未确认收入
2014年至2017年,你公司账外取得销售水泥价外含税收入427,977.24元,少计应税收入367,945.42元。其中2014年少计169,223.93元,2015年少计43,872.82元,2016年少计15,499.23元,2017年少计139,349.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