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通 知
行文编号:YZ-SJZ-09-03-29 时间:2009年3月29日
发文单位:人力行政部
密 级:一级
内 容:关于”非营销途径”来单的跟踪流程
为方便非营销途径来单跟踪及服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出以下流程规定:
一、凡致电到公司客服中心、营销部进行电话咨询的客户,客服中心人员及营销人员需把客户来电的详细资料:姓名、电话、业主现住址、欲装修地址、建筑面积、装修风格要求、看哪一期报纸来电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
工程返单的工长要把预装修客户的姓名、电话、业主现住址、欲装修地址、建筑面积、装修风格要求等信息上报工程部经理。
集成材料商介绍的单子,由集成设计师将业主姓名、电话、业主现住址、欲装修地址、建筑面积、装修风格要求等信息上报集成部经理。
由员工介绍到公司的客户,将客户信息上报到客服中心进行客户资料报备。
二、客服中心主管、工程部经理、集成部经理、将业主信息以邮件形式上报陈总及刘总并经其同意后,根据来电咨询的、工程返单的以及集成材料商介绍的客户资料根据业主住址、各店面对此小区户型号的了解程度等情况由客服中心统一分配给相应的店面经理。
三、店面经理接手客户资料后,第一时间亲自与客户进行沟通,并且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设计师,以确保较高的成功率。
四、店面经理须每日将由其他途径提供的客户资料以短信及邮件形式发送给陈总,并将分配给设计师的缘由及设计师与客户的沟通情况一并发送给陈总。同时店面经理需与提供信息部门及时反馈沟通跟踪情况。
五、客服中心每周要对所有来电咨询情况、返单情况、集成商供单情况进行统计并发送至陈总邮箱。对经过后期跟踪服务末能交纳订金或交纳订金跑单的进行详细统计分析,凡由于设计师跟踪服务不到位而跑单的,对设计师处罚100元,客户经理处罚200元,店面经理处罚300元,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调岗或离职等处理。
河北元洲装饰有限公司
人力行政部
2009年3月29日
报:总经理 送:各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