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 * * 制 药 厂
管理标准----卫生管理文件名称卫生状态标志管理规定编 码SMP-WS-024-00页 数2-1实施日期制 订 人审 核 人批准人制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制订部门质管部分发部门生产车间目的:使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卫生处于监控状态,保障药品质量。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区工艺卫生的管理。
责任:生产操作人员实施本规定。车间质管员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内容:
1. 生产区操作间标志管理:
1.1 生产区操作间、洁净区与非洁净区地板的颜色标志是:绿色地板为洁净区,灰色地板为非洁净区。
1.2 工作人员以穿着的标准作为卫生级别的标志。
1.3 有关房间在入口处必需有“控制区”“非控制区”的明显标志。
1.4 控制区生产完毕应马上挂上“未清洁”或“待清洁”的状态牌并立即进行清洁,清洁完毕后应挂上“已清洁”牌,非必要进入已清洁地区人员不能进入。
2. 容器、用具清洁标志管理:
2.1 所有密封容器使用完毕后应挂上“待清洁”牌,用黄色标记,由使用工作人员按清洁SOP进行清理,清洁消毒完毕挂上绿色“已清洁”牌、“已消毒”牌,才能使用。
2.2 容器使用完毕后应按清洁SOP进行清洁,清洁完毕后,放到指定的位置,并挂上绿色“已清洁”牌,确认清洁好后,才能使用。
3. 生产用机台清洁标志管理:
3.1 配料工序机台的清洁凡配料工序(颗粒、粉碎、拌料、液体配液)的机台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洁才能使用,有要求灭菌的工序必需灭菌后使用。
3.2 凡使用完毕后必需清洁干净(按清洁SOP进行)清洗完毕后,由车间质管员,检查合格后,发“清洁合格证”(绿色)并挂上标志。
3.3 凡车间生产分装同一产品不同批号的转换,应进行机台的局部清理及清场,由车间质管员检查合格后,发“清场合格证”,才能进入下一个批号的分装。
* * * * 制 药 厂
管理标准----卫生管理文件名称卫生状态标志管理规定编 码SMP-WS-024-00页 数2-23.4 凡在生产中转换不同品种,机台必须作全面的清洁,不应有上批产品的残留物,以防混药或污染,经检查合格后,挂上标明“已清洁”的绿色标志牌。
4. 清洁用具清洁标志管理:
4.1 一切清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集中在洁具清洁间进行清洁,并按照清洁用具清洁SOP的方法清洗。
4.2 清洗好的清洁用具,放入洁具间或放入洁具柜内,挂上“已清洁”牌。
4.3 未清洁好的清洗用具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