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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标志管理制度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PS-1014-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车间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 的:建立状态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污染、混药等现象的发生。范 围:生产区内使用的状态标志牌的管理。责任者:操作工、质量监督人员、车间管理人员。程 序:1、状态标志包括工序卡、已清场清洁标志牌、设备状态标志牌及其他有关的标志牌。2、连续生产时,每批生产结束后,操作工应按场地、设备清洁的有关规定,进行清场、清洁工作,清洁完毕后,按要求挂上各种状态标志牌。3、车间管理人员、质量监督员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核对状态标志,特别是开始生产前和操作结束后。4、开始生产操作前,操作工须检查生产现场的各种状态标志是否符合要求,发现有不符的地方,须立即向工段长(或班组长)、质量监督员汇报。5、中间站的标志牌必须按质量状态进行挂放,每种物料或中间产品,应有相应的标志牌.6、状态标志牌必须按有关的规定进行填写,除清场合格证由质量管理部发放外,其他由车间管理人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