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 * * 制 药 厂工作标准----人员机构文件名称行政部部长职责编 码SOP-RY-006-00页 数1-1实施日期制 订 人审 核 人批准人制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制订部门行政部分发部门厂领导、行政部长目的:建立行政部长工作职责。适用范围:行政部长。责任:行政部长实施本职责,分管厂领导负责监督该职责的实施。职责:1.处理本厂的日常行政事务,安排行政部内其他人员的日常工作。2.负责厂内各种会议的组织、联络、通知等工作。3.负责厂内外来文来函的处理、传阅、督办、登记等工作。4.起草、审核厂内其他各部和部长的工作职责。5.管理厂内安全和厂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并及时向厂长汇报安全工作和安全事故的调查情况,征得厂长同意,作出事故的处理决定。6.汇同质管部,生产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并征得厂长同意作出事故的处理决定7.负责监督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8.负责监督厂区消防管理工作。9.完成厂长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