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环境服务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 C C AEPI - RG - ES - 001 - 20 20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运营服务 认证实施规则 20 20 年 03 月 16 日发布 20 20 年 03 月 16 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前 言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运营服务 认证 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认证模 式、认证环节、认证要求、认证标志使用及收费等内容。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提出。 本认证规则主要起草人:张坤、廖小卿 、高晓晶。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20 20 年 03 月 1 2 日批准。 本认证规则自 20 20 年 03 月 16 日起实施 (原认证实施规则 《 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营 服务认证实施规则 》( CCAEPI - RG - ES - 001 - 2018 ) 即日起作废) 。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解释。 1.适用范围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认证的模式、环节、要求、认证 证书、标志及收费等内容。 本 认证 规则适用于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化学需氧量、 总有机碳、 氨氮、总磷、总 氮、重金属、 p H 、 流量计 等 监测项目 的 运营服务认证 。 2.认证模式 现场审查 + 认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的主要环节包括:认证申请、型式审查、现场审查、认证结果评价、公示、批准、 认证后的监督。 4.认证依据 本认证规则参考引用了下列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认证规则。 GB/T 27065-2015 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GB/T 38221-2019 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评价技术要求 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 T/CAEPI 2-2016 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运营服务能力要求 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5.1 认证申请 5.1.1 申请等级划分 根据企业运营规模及服务质量,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级别,具体要求参见下 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认证分级及要求 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综合条件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取得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二 级证书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水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时间 不少于五年。 2、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水污 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时 间不少于两年。 2、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 元。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 人,产权关系明确。 业绩 1、近三年完成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 系统运营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000 万元。 2、正在运营的自动监控系统站点不 少于100个。 1、近三年完成的水污染源在线 监测系统运营服务项目总额不 少于500万元。 2、正在运营的自动监控系统站 点不少于30个。 正在运营的自动监控系 统站点不少于5个。 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 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 2、已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 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应用。 3、应具有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 和响应的能力,具有可操作的应急响 应预案,并在运营服务过程中有效实 施。 4、主要负责人从事环境监测领域管 理经历不少于5年,技术负责人应具 有环境工程类或仪器仪表类硕士及 以上学位或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从事环境监测类技术工作的经历 不少于5年。 1、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 有效实施。 2、已建立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