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在国外已经是一种常见的用工或就业组织形式。近十年来又被欧、
美、日等国广泛采用,并立法进行规范。而在我国,劳务派遣则起步较晚,开
展的较早的城市是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和苏州等地。劳务派遣这一形式最
早的雏形出现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当时因为外企没有人事权,必须通过外企
服务公司派出员工到公司服务这种方式来用工。而如今所谓的劳务派遣早已不
能和当初同日而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全
新的用人模式,逐渐步入了我们的生活。
劳务派遣是目前多数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也是适应我国现阶段
经济发展的一种用工模式,近些年来发展势头更为迅猛,无论从派遣公司数量
还是派遣员工数量上计算,每年都已几何数量增长。但是由于我省劳务派遣用
工模式起步较晚,发展过程中出现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2008年《劳动合同法》
的正式实施是我国首次对于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以及劳动者这三方的劳动
关系做出的规范和说明,对于规范用工、维护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
要的作用。但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中存在的各种主体
的规范仍显不足,本文以吉林省A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行模式为例,探讨吉林省
内劳务派遣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方向。
本文通过首先对吉林省劳务派遣行业的现状、吉林省A劳务派遣公司的发
展现状以及吉林省A劳务派遣公司目前的运行模式及特点模式进行了介绍,接
着对A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行模式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A劳务派遣公司存在的逆
向派遣、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机构用工
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然后从行业现状、发展历程、法律法规等方
面分析这些问题产生和存在的原因,进而从法律依据及操作可行性上提出改进
公司运行模式的基本构想,即完善派遣服务体系,向完全派遣转变,通过对劳
务派遣员工的整体分类实现同工同酬,细化各类合同,明确与用工单位之间的
权责划分,同时从资金实力、品牌实力、软硬件条件等方面分析吉林省A劳务
派遣公司目前运行模式优化的实施条件。本文旨在对吉林省A劳务派遣公司的
运行模式进行改进,寻找一套更加适合该公司发展的运行模式,为吉林省内劳
务派遣行业的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帮助。
关键词:
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逆向派遣,同工同酬,雇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