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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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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1 -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 2 -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 3 -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 4 -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 5 -
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 6 -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 7 -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 8 -
废弃物处置制度 - 9 -
不合格品处置制度 - 10 -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 11 -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 13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或食品安全管理员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状况,并记录。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入厕前必须换下工作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亮证经营。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