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北京健安堂药店中药饮片销售与处方调剂管理制度
文 件 名
中药饮片销售与处方调剂管理制度
编 定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组
生效日期
1. 目的:制定中药饮片销售管理制度,规范药店中药饮片销售管理工作。
2. 范围:适用于本店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3. 责任:药店负责人、药品销售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中药饮片的销售:
4.1.1 中药饮片在装斗销售前,必须仔细筛选,整理清洁,质量优良,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4.1.2 处方调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调剂有关规定,保证所调配的药品处方正确,剂量准确,防止错配、错付等事故的发生。
4.1.3 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或中药配方,中药饮片销售人员应向顾客详细说明注意事项,必要时应附以书面文字说明,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4.1.4中药饮片销售人员应采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包装材料对分装后的饮片进行分包装,并在单个包装上注明药物的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4.1.5中药饮片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岗位清洁工作,保持销售柜台、分装药斗、分装用具、分装环境的良好卫生条件。
4.1.6中药饮片必须符合炮制规范,禁止掺假、掺杂,并做到计量准确。
4.1.7销售的饮片配方中不能有以生品代替炮制品的现象。
4.1.8 不得错斗和串斗,发现有串斗混杂的药物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误服事故。
4.2.中药饮片的调剂:
4.2.1准备好药品调剂用具、包装用品和必要的计量器具。
4.2.2对药品调剂用具进行清洁,避免药品调剂用具对药品产生影响或污染。
4.2.3需要计量器具时,检查药品调剂用计量器具是否已经校验,并进行校准,保证药品调剂剂量的准确性。
4.2.4药品调剂人员对要调剂的药品处方进行审定把关,做到“三不调配”:
4.2.4.1处方字迹不清的不调配。
4.2.4.2处方所列药物有相反或相畏组合及配伍禁忌的不调配。
4.2.4.3处方所列药物中毒剧药不符合规定的不调配。
4.2.4.4药品调剂人员按处方所列药物逐项进行调配。
4.2.4.5调剂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等项目。
4.2.4.6调剂中药饮片和中药材,要剂量准确,分戥均匀,认真复核品名数量。
4.2.4.7对调剂完的药品进行捆扎或包装,包装要求达到外形美观、牢固,便于携带。
4.2.4.8调剂完毕的药品向顾客发放时,必须核对顾客的姓名,剂量,剂数,交待清楚煎药或服药的程序,服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4.2.4.9对于药品调剂所用过的器具、场所及时进行清洁,,并对器具进行妥善保管。
4.2.4.10对于外配的处方应留方或登记,并按月装订成册。
4.3中药饮片的计量:
4.3.1中药饮片(中药材)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管理组检定合格,方可用于中药材(饮片)计量使用,具体按照“设备仪器及计量器具校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3.2中药饮片(中药材)销售时的计量操作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
4.3.3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对计量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并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精确度与国家规定的标准一致。
4.3.4中药饮片(中药材)计量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洁,保持卫生,避免对药品造成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