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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公司一分厂质量奖罚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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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一分厂质量奖罚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的成本管理,保证制造过程中的实物质量,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规范员工的质量行为,降低和减少人为责任造成的质量损失和质量偏差,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在总结2001年质量处罚规定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本规定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员工必须按质量体系、作业指导书和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履行和遵守“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和“首检”、“抽检”、“末检”。突出员工的“自检”和“互检”职能,目的是加强“事前检验”和“事中检验”,减少事后把关,降低检验风险和减少质量损失,真正体现预防为主和减少偏差的QS9000精神。
1作业指导书、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文件要求进行100%自检的工序,对自检的不合格品经检验员确定后,按规定的考核标准处罚;对被下道工序或专职检验员检出的不合格品,按规定考核标准的双倍处罚。
2对非100%自检的工序,被下道工序或专职检验员检出的不合格品,按规定的考核标准的处罚。
3对下道工序发现前面所有工序的工作缺陷(经检验员确认),在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时,罚责任者5~20元/只(元/次),造成损失的作相应的连带赔偿。对缺陷发现者按“发现必须性原则”(本工序能必然发现上道工序缺陷的,不予奖励,如工装等能必然发现的缺陷。)予以奖励(批准让步的除外),奖励按10元/只[10~50元/次(批量发现时)],对价值较少(低于10元)的产品/零件,按0.5~2元/件奖励;对零件表面存在的影响焊接性的标签纸等缺陷,则按50元/只奖励。
4对产品外观等表面质量如断裂、严重磕碰/损坏等有明显的缺陷,每道工序、每位员工均有职责进行识别和及时报告,缺陷责任者按产品成本价的50%处罚。上、下道工序要互检确认,分清责任,在上、下道工序有争执时,由质检确定,分清责任。如未发现缺陷而又流入下道工序,则视作该道工序为产生缺陷的责任者。
5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首末件送检的,罚责任者1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20%~50%赔偿处罚。
6在体系审核、产品审核、过程审核和工艺纪律检查中发现的每一不符合项(未按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规定要求操作),根据情节的轻重,罚责任者50~500元/项·次;公司直接处罚的按公司规定处罚。
7由于错用零件造成产品报废的,原则上按成本价赔偿;造成返工的,按情节的轻重处以10~50元/次罚款;对于比较大的质量事故,可以酌情减免20%-50%,但处罚额不能少于200元。
8对于制造过程中由于责任原因造成产品作降级使用的,按报废标准的30%处罚。
9由于人为因素重复出现类似不合格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10.对新产品试制过程中,由于工艺/技术不成熟造成报废,不予处理;如工作不认真或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规定造成报废的,按原成本价100%处罚。
11.要求打工号的工序,未打工号流入下一道工序被发现的按10元/只处罚;真空炉按30元/炉处罚。工号应清晰、完整,模糊不清的工号若查清责任者则按未打工号处理.
二、制造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一)板式冷却器
1冲制产品的报废考核:
芯片、铜焊片1元/张;商标、导流板、限压弹簧0.4元/张;翅片5元/Kg;其它零件按产品成本价的50%考核。
2零件清洗、烘干
2.1未清洗干净或烘干的零件或产品流入下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或巡检员发现,未造成损失的罚1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10%处理。
2.2未严格隔离并标识清洗前后零件、各种型号、规格零件或误发零件未造成损失的扣5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60%处理。
3合片报废考核:
按3元/合处罚,焊后发现属合片责任的则按产品成本价处罚。
4叠片报废考核:
叠片过程中由于错叠被下道工序返回的罚20元/只,造成报废的按产品成本价60%处罚。
5装夹
5.1冷却器装夹:6.7P6允废1.2%,奖罚按10元/只。
12.2H允废0.8%,奖罚按10元/只。
其它允废0.6%,奖罚按小件10元/只,大件按20元/只。
连续炉允废0.8%,奖罚按10元/只。
装夹错漏装零件而造成报废的按产品成本价处罚。因芯片叠片错造成报废的按成本价的40%处罚,同时奖发现者10元/只。
6焊接:
允废0.25%,奖罚按小件10元/只,大件按20元/只。设备原因造成整炉发黑,应及时报告工段长和巡检员,对真空炉进行项修,未报告或擅自退白的将按违返工艺纪律处罚(罚50元/次)。人为因素造成发黑的,及时报告的罚50元/次。未报告或隐瞒的加倍处罚。
7上油、回丝、校平
报废按小件10元/只,大件按30元/只;可以返工返修的,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返修,否则按5元/只进行处罚。对于规定手工校平的,一律不得进行压平,私自进行压平的,一经发现将作违返工艺纪律处罚(罚50元/次)。
上油不及时造成产品生锈的,罚5~10元/只,Al2O3粉未擦干净而流入下道工序或被检验员发现,按2~5元/只处罚,同时奖发现者2元/只。
8压平
8.1压平后不合格产品被下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实属责任原因的除无条件返工外按5元/只处理。造成报废的按产品的成本价处罚。
9试压、烘干
9.1未进行100%检验、漏检的按50元/只处罚。
9.2未严格隔离不合格品,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按100元/只处罚。
9.3未按作业指导书操作,试压时间或压力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除追回可疑产品重试外,按50元/次处罚。出厂后造成产品在顾客处发现质量问题的按200~500元/只处罚。
10终检
10.1未按检验卡规定频次检验或未按检验卡规定检验项目要求进行检验的,出现产品漏检的,除追回可疑产品重检外,扣20元/只;出厂后顾客反馈的按50~200元/只处罚,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10.2未按要求进行100%检验、漏检的按50元/只处罚;出厂后顾客反馈的按公司处罚额的50~80%处罚。
10.3在最终审核发现检验卡规定的检验项目有出现不合格的(批准的除外),按20元/次(项)处罚。
(二)、总成工段
1喷砂:
对于未喷砂干净的产品,流入下道工序,由工段长安排他人返工的,不合格产品不结算工时,并加罚2元/只。
2清洗:
对于未清洗干净,流入下道工序的产品,视重要程度罚5~10元/只;有明显加工缺陷流入下道工序的,奖发现者5元/只,扣清洗10元/只。
3装配
漏装螺栓、阀体、O形圈等零件,流入下道工序的,视重要程度罚10~50元/只,奖发现者10元/只,连续出现漏装配的加倍处罚。用带有生胶带的螺塞装配并流入下道工序的,除返工外加罚50元/只。平面度未进行100%检测,流入下一道工序,严格按分厂有关规定(按20元/只扣罚)。装配扭力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自检,未进行自检造成批次不合格的,按50元/批扣罚。装配后应抹干净铸件表面的胶水。
清洗工序、部装、总装工序发现气眼、砂眼或其它外观缺陷的,奖1元/只,流入下道工序的罚上道工序5元/只。
未按作业指导书规定进行装配、工作的,视情节处以10~100元的罚款。
4试压
产品未经试压流入下道工序的,未出厂的除进行返工外按50元/次扣罚,已流出厂的严格按分厂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油水混合等)。试压后应清理表面残存胶水。
5油漆
油漆后应清除表面污垢,未清理的不结算工时。油漆面必须均匀。
6终检、打包
6.1底板、水壳必须100%检验,未进行100%检验的,除进行返工外,按5元/只扣罚。
6.2未按检验卡规定频次检验或未按检验卡规定检验项目要求进行检验的,出现产品漏检的,除追回可疑产品重检外,扣20元/只;出厂后顾客反馈的按50~200元/只处罚,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6.3未按要求进行100%检验、漏检的按50元/只处罚;出厂后顾客反馈的按公司处罚额的50~80%处罚。
6.4最终审核发现未按检验卡规定进行检验的(批准的除外),按20元/次(项)处罚。
(三)、水空中冷器
1零件清洗、烘干
未清洗干净、未烘干燥的零件或产品流入下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或巡检员发现,未造成损失的罚1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10%处罚。
未严格隔离并标识清洗前后零件、各种型号,规格零件或误发零件未造成损失的扣5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60%处罚。
2装夹、芯子整形
2.1将明显不合格(碰伤、划伤、不清洁等)零件装配或使用明显不合格焊模,未造成损失的扣10元/只,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20%进行处理。
2.2装夹错漏装零件而造成报废的按产品成本价的40%处罚。
2.3装夹后不合格(如零件不平整、未夹紧、散热带不均匀、垂直度不好等)被下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未造成损失的扣5元/只,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20%处罚。
2.4下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芯子整形不合格的,扣5元/只。
2.5水空中冷器工段装夹质量最佳者奖30元,质量最差者罚30元。
3氩弧焊
3.1未敲工号或日期,发现后按10元/只处罚,未回丝的按10元/只处罚。
3.2将明显不合格零件或芯子装配的,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30%处理;未造成损失的按5元/只处罚。
3.3氩弧焊及补焊后焊缝质量不合格,焊后零件表面严重划伤、压伤、碰伤的,被下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20%处理,未造成损失的除返工修复外扣5元/只。
3.4焊后尺寸(零件相对位置、位置度、平面度等)严重不合格按损失的10%处理。未造成损失的按5元/只处罚。
3.5未严格按焊接工艺焊接的,按20元/只处罚,造成报废或返修,视情节严重与否,按成本价的40~100%处罚。
4试压、烘干
4.1补漏表面质量不合格,未挑出扣10元/只。奖发现者5元/只。
4.2未进行100%检验、漏检的按50元/只处罚。
4.3未严格隔离不合格品,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按100元/只处罚。
4.4未按作业指导书操作,试压时间或压力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除追回可疑产品重试外,按50元/次处罚。出厂后造成产品在顾客处发现质量问题的按200~500元/只处罚。
4.5试压时未上油(或不均匀)、试后未烘干、烘干后表面生锈等不合格被下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10%处理,未造成损失的除修复外,扣1~10元/次。
5压平
5.1压平后不合格(平面度、位置度不合格等)产品被下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实属责任原因的除无条件返工外按5元/只处罚。
5.2发现氩弧焊产品表面质量不合格的奖5元/只。
6终检、去锈、上油、打包
终检的考核办法参照板式冷却器终检第10点考核办法。
在打包过程、检验员抽检中或产品审核中发现打包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如产品规格、合格证、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打包工艺等不符合要求的,扣5~20元/只;打包有义务对产品表面质量作最后检查,在最终审核时,发现表面有明显不合格(锈、未上油、焊缝质量差等)的扣10~20元/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