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吉林省妇联妇女就业指导中心 家政服务员培训系列之
月 嫂 服 务
主讲人:王丹
吉林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欢迎你
吉林省妇联妇女就业指导中心
吉林省妇联妇女就业指导中心简介
吉林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于吉林省妇联,系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成立于1998年,中心下设家政服务部、技能培训部、劳务派遣部三个部室。
中心在省妇联一楼办公,设有接待区、洽谈区、培训区(岗前培训、专业培训)、办公区等。
中心主要承担着全省妇女的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等职能。
中心是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国家能级SIYB培训基地。
几年来,中心为全省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剩余女劳力提供就业岗位近10万个;为近万户家庭提供家政服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保洁服务近万人次。
2006年4月,中心加大省外劳务输出力度,正式启动实施了“万名‘吉林大姐’劳务输出项目”,推出了“吉林大姐”品牌,输出地由珠三角向长三角到北京等地拓展。现己向全国输出吉林大姐近10000人。2009年,开始第二周期“吉林大姐”劳务输出项目。
“吉林大姐”品牌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06年荣获吉林省政府授予的创新奖;2007年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交流会上被授予全国推荐的优秀劳务品牌。
中心是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单位;2006、2007连续两年被中家协授予全国家庭服务业先进单位。
课 堂 管 理 制 度
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旷课、早退;
遵守课堂纪律。课堂上不得喧哗、嬉笑、吃东西,不得随意进出,禁止接打电话,在未下课前离开课堂须经任课教师同意;
上课认真听讲,虚心求教,必须做课堂笔记,课上有没听懂的地方要课下向老师请教;
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禁止乱扔纸屑、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乱刻甚至致其损坏;
未经本中心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带非本中心学员到课堂听课;
如违反以上规定者,将做相应扣分或罚款处理;
以上管理规定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培训课程内容安排:
理论课培训日程:6月25日——6月27日
6月25日 9:00——11:00 月嫂职业道德
(周四) 11:00——13:00 午 休
13:00——15:00 新生儿的护理
新生儿的护理实践操作—洗澡、包裹
6月26日 9:00——11:00 新生儿的护理
(周五) 新生儿的护理实践操作—抚触、喂奶
13:00——15:00 产妇的护理
6月27日 9:00——11:00 产妇的护理
(周六) 13:00——15:00 月嫂考试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月嫂服务业简介
一、 月嫂的概念
(一)月嫂产生背景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母婴的护理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满足人们的这种需要,“月嫂”这一职业便应运而生,并迅速走俏市场。
(二)月嫂含义
在产妇坐月子过程中,照顾产妇和新生儿的衣、食、住、行方面的专业家政服务员。
(三)月嫂基本条件
一般要求从业者应为具有生育经验的女性,年龄通常在35岁到55岁之间,具有服侍产妇、育养婴儿的专业技能并熟知相关的理论知识,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熟练的家务技能和高度的责任心。另外,从事月嫂服务职业的人员应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接受新知识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基本沟通技巧。传染病患者、性病患者、精神分裂患者、眩晕症未治愈者等,不得从事月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