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专业概况和特点
本部分主要介绍本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所包含的子分部工程内容、设计做法和要求等。
2、监理工作依据
2.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2.2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2.3设计施工图及其说明以及施工单位的深化节点图;
2.4现行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7)。
3、监理工作的流程
3.1监理工作总流程
调整
否 是
3.2吊顶与隔墙中饰面板封板验收程序
整改
否
是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深化设计的控制
4.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4.1.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4.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4.2装饰材料的控制
4.2.1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供业主、设计和监理共同确认后封样于监理处,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4.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4.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2.5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向监理进行报验与验收材料馐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4.2.6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