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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培训-岗位培训-(2.09.收货与验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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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 岗位培训
资料大小:69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40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9/14(发布于北京)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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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主要业务岗位专项培训
GSP岗位培训 (收货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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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条款与释义
岗位职责
管理制度
目 录
操作规程



主要内容 1、收货的规定和要求。 2、验收及抽样的规定和要求。 3、建立验收记录及其内容。 4、电子监管的规定。 5、库存记录。
收货与验收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释义】 收货: 指药品经营企业对到货药品,通过票据的查验、货源和实物的检查核对、票据和实物的检查核对、运输方式和运输条件的检查、并将符合要求的药品按照其特性放入相应待验区的过程。 验收: 指验收人员依据国家药典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验收标准对采购药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的过程。包括查验检验报告、抽样、查验药品质量状况、记录等。 逐批: 指按到货药品的批号逐一进行收货和验收,每个批号均应有完整的收货、验收记录。
条款 与 释义
附录3 收货与验收 第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收货与验收的质量检查标准。对药品收货与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检查标准或怀疑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释义】 明确企业要制定收货验收标准。 收货类型: 采购到货:核对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 销后退回:核对销售记录和退货申请表。
条款 与 释义
第七十三条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第七十四条 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释义】 收货时核实运输方式和票据,冷藏、冷冻药品核实运输过程的温度控制状况。
条款 与 释义
【要点】 现场填写的随货同行单(票)要拒收,必须是打印单据; 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发现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时,收货人员应当予以记录,将药品放置于符合要求的场所,并明显表示,包质量管理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拒收”是指不得将不符合温度要求的药品收货验收入库,不得擅自退回供货方或承运方自行处理。 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除了核实随货同行单和采购记录之外,还要查验供货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参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
释 义
附录3 收货与验收 第二条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无随货同行单(票)或采购记录的不得收货;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不得收货,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附录3 收货与验收 第三条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车厢是否密闭,如发现车厢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应当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应当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条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