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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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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服 过程控制程序
资料大小:18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8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6/6(发布于北京)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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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 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的形成过程的控制,包括过程提供的控制、过程确认、标识和可追溯性、顾客财产的控制、产品的防护、关键过程、产品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等。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协调和管理车间进行生产和过程(含关键过程)控制、生产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负责管理产品的防护和对实现产品符合性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管理。 3.2 技术部负责提供表述产品质量特性的设计图样、编制相应的工艺规程和必要的作业指导书;负责按确认准则实施过程确认;负责确定产品实现的关键过程,并编制相应的关键过程控制文件,实施有效管理。 3.3 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月生产计划》的审批。 3.4 办公室配合生产部对实现产品符合性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管理。 3.5 质管部负责产品验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关键过程的质量特性检验及产品的交付。 3.6 营销部负责及交付后活动(售后技术服务工作)及顾客财产的管理。 4 程序 4.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4.1.1 生产过程策划 a)生产部依据经批准的“产品研制计划”或“产品交付计划”,编制“(月份)生产计划”,注明产品名称,零、部(组)件名称、图号、任务号(批号)、数量、进度、承制部门及必要的说明和要求; b)根据顾客或相关方提出的特定要求,可编制“紧急任务通知单”注明任务号、图号、名称、数量、期限、承制部门及必要的说明和要求; c)“生产计划”和“紧急任务通知单”经审批后下发到各相关的技术、生产、供应、车间、检验和试验部门及主管领导,做为生产准备、生产、检验和试验及交付的依据。 4.1.2 生产准备活动 a)生产部依据“生产计划”和“紧急任务通知单”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的生产准备活动; b)各相关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和“紧急任务通知单”按职责、权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满足完成生产计划和生产过程受控条件的各项要求; c)生产部在计划执行前的适当时机实施生产准备状态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在交班会上通报,责成准备工作未到位的部门在限期内完成生产准备;对于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的较大问题,一旦发现,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提出建议,按领导决策采取必要措施解决,跟踪验证解决效果。 4.1.3 生产过程控制基本要求 4.1.3.1生产部通过有效的生产过程策划、生产准备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效果验证,确保在生产计划执行前生产过程满足受控条件的基本要求,生产部通过有效的生产组织、管理活动,保持生产过程受控条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和产品的合格转序或交付。 4.1.3.2 生产过程受控条件的基本要求: a)各生产、装配、试验作业现场必须在生产前能获得表述产品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加工(装配、试验)过程及过程要求的技术文件(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工艺流程等); b)产品加工(装配、试验)所使用的设备、工装、计量器具等应符合工艺要求,操作者应正确使用;有检定和验证要求的,应在合格有效期内; c)各生产、装配、试验作业现场,应配备授权的检验员,按技术文件规定的接收或放行准则进行产品和过程的检验和试验,记录检验和试验结果,履行签章手续; d)产品加工(装配、试验)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在使用前应经过确认和审批; e)产品加工(装配、试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协)零(部)件,均应检验或验证合格,使用代用器材时,应经审批,影响关键或重要特性的器材代用应征得顾客的同意; f)产品加工(装配、试验)现场,应按规定对温度、湿度、清洁度、多余物等实施监控; g)批量产品(3件及以上),应对首件进行自检和专检,并对首件作出适宜的标识; h)以清楚实用的方式(如文字标准、样件或图示)规定技艺评定准则; i)生产和服务过程更改时,需经授权人员审批。 j)经检验员确认产品加工(装配、试验)过程已经全部执行,产品质量状态清晰,质量记录填写和签署符合要求后,产品才能转工序或交付。 4.1.4 产品转工序或交付 经检验员检验符合要求的产品按规定转工序或交付。 a)经检验确认的产品由承制部门按工艺流程发送到下工序的承制部门或入库,接收部门当面核对产品名称、图号、质量证明文件、数量等; b)下工序作业部门开备件领用单,连同上工序质量证明单到库房办理登记,库房保管员在出入库登记帐上登记后在质量证明单上签字认定;接收部门应对产品进行适当标识、有效防护、保持其质量状态和技术状态;未经保管员认定的产品,不能进行下工序作业; c)接收产品属交付的成品,可按4.7条款的要求进行产品交付。 4.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确认 4.2.1 应确认的过程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时,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以证实过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