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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7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nanning.gov EN | Ti?ng Vi?t | 手机版 | 微信 | 智能问答 | 互动知识库用户空间 市委 |市人大 | 市政协 长者专区 简 繁 请输入关键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 民主、 文明、 网站支持IPv6 首 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解读回应 数据服务 走进南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重点信息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财农〔2023〕95号 信息来源:南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23 08:44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指标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 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 二、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坚决守住不发 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且不低于2022年水平。 三、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好投入保障,支持启动实施新一轮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 策部署,2023年起将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统一纳入中央衔接资金支持范围,作为资金测算分配的一项政策因素。要按照测算补助标准足额保障村级集体 经济发展投入,重点向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有发展思路、工作规划、具体举措和实践基础,近年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地方倾斜。在中央 https://www.nanning.gov/zwgk/fdzdgknr/zdxxgk/czzjzdjc/t5587784.html 1/3 2023/6/27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nanning.gov 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地方各级财政也要积极安排补助资金,并统筹好其他渠道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村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资 产,发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四、各县(市、区)要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 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 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脱贫县(区)要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 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57号)有关规定,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六、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衔接资金继续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