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百万如意行(盛典版)
销售逻辑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员能够掌握百万如意行(盛典版)产品的亮点、保险责任与销售逻辑。 专业化销售流程回顾 百万如意行(盛典版)销售逻辑属于成交面谈环节 01 Part one 保险责任 01 01 01 本介绍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盛典版)利益条款》和《国寿附加百万如意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盛典版)利益条款》为准 国寿百万如意行(盛典版) 保险责任一: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给付;
2.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给付;
3.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 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盛典版)》、《国寿附加百万如意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盛典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二: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外,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扣除已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余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给付基本保额的10倍
(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盛典版)》、《国寿附加百万如意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盛典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三: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伤害身故或高残 被保险人作为行人在道路上步行(不含轮滑、滑板车、平衡车等行走状态)或在骑行自行车(含共享单车)期间被机动车碰撞而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因该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伤害身故或高度残疾,给付基本保额的5倍。 意外伤害身故或高度残疾,给付基本保额的10倍(扣除已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余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 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盛典版)》、《国寿附加百万如意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盛典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为准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