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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劳务采购项目招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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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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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4/26(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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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招标编号:仪政采招[2016]0801号
仪陇县2016年秋-2018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劳务采购项目




第一包(米)
中国·四川(仪陇)
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仪陇县2016年秋-2018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劳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仪政采招[2016]0801号
二、招标项目:仪陇县2016年秋-2018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劳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四、定点服务时间:2016年9月-2018年7月。
五、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0包)
本招标文件为本采购项目的第一包,采购供应大米定点企业11家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大米生产企业; 2.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有QS安全标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生产和配送服务能力; 4.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产品,并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二)流通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企业;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配送服务能力;
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产品,并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三)、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除明确要求报名参加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时,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和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次采购招标文件中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供应商务必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自负由此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的责任。
八、报名办法:
本项目不现场报名,凡有意投标企业自行于2016年 8 月 10 日到2016年 8 月 17 日在四川政府采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