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天安人寿惠医保(药无忧)医疗保险 保全及理赔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保全业务管理规定 在新契约承保并签发保险单后,进入保全实务操作过程。团险核心业务系统 中本产品可支持的保全项目如下: 序号 代码 保全项目 序号 代码 保全项目 1 BB 被保险人基本信息变更 7 MC 基本信息备注项变更 2 IC 被保险人重要信息变更 8 投保人基本信息变更 3 CT 投保人解除合同 9 投保人重要资料变更 4 IO 职业类别变更 10 续保选择权变更 5 EA 公司解约 11 续期交费方式变更 6 XT 协议退保 12 增补告知 注:其中第8至12项保全项目团险核心系统暂未开发,待开发完成后另行通知。 针对此险种需要重点提示的内容如下: 一、退保 1、退保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价值=保险费×(1-25%)×(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剩余的天数/本合 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对应的天数) 2、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不可进行退保操作。 二、职业类别变更 按职业分类,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类别在拒保范围(以本公司职业类别分 类表中所列的拒保职业为准)内的,保全核保结论为拒保且同时生成拒保通知书, 自被保险人职业变更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并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续保选择权变更 2 当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经公司审核同意,并按照续 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对应的费率交纳对应的续保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自本合同 期满日的次日零时起延续一年。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将不再续保: 1、被保险人已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 2、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100周岁; 3、续保时本产品已停售。 四、重要资料变更(被保险人) 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2、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新契约规定的投保年龄限 制的,保全核保结论为拒保且同时生成拒保通知书,自变更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在操作被保 险人重要信息变更时自动计算补费金额,同时生成补费通知书并支持打印,审批 通过后发起收费,从投保人银行账户补收保险费。 4、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在操作被保 险人重要信息变更时自动计算退费金额,审批通过后发起退费,退至投保人银行 账户。 第二部分 理赔业务管理规定 一、保险责任的确定 理赔类型 出险人 项目 出险原因 出险时间 理算公式 合同状态 恶性肿瘤特种药 品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 医疗 疾病 等待期内注1 A 终止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等待期外 注1 B 继续有效 注2、注3、注4 A-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B-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