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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寿健康源(2020)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全及理赔业务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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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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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天安人寿健康源(2020)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保全及理赔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保全业务管理规定 在新契约承保并签发保险单后,进入保全实务操作过程。个银核心业务系统 中本产品可支持的保全项目如下: 针对此险种需要重点提示的内容如下: 一、退保 1.本险种犹豫期为15个自然日。 2.犹豫期退保时,扣除工本费为10元,退还所交保费。 3.犹豫期后退保,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其中当本险种给付首次重大疾病 保险金后,本合同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现金价值降为零。 4.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险种不可退保。 二、减少保额 1.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且生效二年后,可以申请减保。 2.减保后,保险金额同比例减少,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减保后的 序号 保全变更项目 序号 保全变更项目 1 保单贷款 14 贷款清偿 2 部分退保(现价) 15 保单补发 3 复效 16 保单挂失 4 加费变更 17 保单解挂 5 续期缴费方式变更 18 客户基本资料变更 6 生日性别变更 19 产品转换(目前无对应可转 换产品,暂未实现) 7 受益人变更 20 客户增补签名 8 投保人变更 21 自垫变更 9 退保(现价) 22 解除合同 10 新增附加险 23 指定第二投保人 11 犹豫期退保 24 信函服务方式变更 12 增补告知 25 客户重要信息变更 13 职业类别变更 保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减保后的保险费=本次减保前的保险费×(1-减保比例) 3.减保后最低基本保险金额同新契约投保规则,超过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 数倍。 4.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险种不可以减保。 三、保单贷款 1.贷款金额以贷款时“现金价值净额”的80%为限,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 六个月。 2.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应与本金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者,贷款本息与其他 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全数时,本合同终止。 3.已发生理赔的保单不可以做保单贷款。 4.保单在贷款期间,如因解约、减保、理赔、发生退费或给付时,则应将有 关款项优先偿还借款利息和本金,若有余额,再行给付。 5.一张保单中有多个险种具有贷款功能时,贷款时须对这些险种的现价进行 合计,贷款本息和也应与这些险种的现价和进行比较以确定保单是否终止。 四、年金转换选择 公司有相应对接产品后,另行提交需求。 五、保险费自动垫交 1.客户选择自垫的,保单宽限期届满时客户仍未交纳保费,同时保单现金价 值大于当期应交保费,客户也未提出取消自垫申请的,系统自宽限期届满次日零 时自动触发保费自垫。垫交的保险费视为保单质押贷款。如合同现金价值扣除未 还款项及其利息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当期保险费,合同效力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 时起中止。保单中止期间,自垫及其它贷款继续计息。 2.当自垫及其它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