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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学透雇主责任险、团意险异同点,拿下团险大单很简单!很多业务伙伴,在去拜访单位客户的时候,客户会问起关于雇主责任险与团意险,到底这两款有什么不同呢?下面我来和大家聊聊。一、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责任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涉及的保险责任,有普通意外事故受到的伤害、工作意外受到的伤害、职业病、死亡伤残、误工费、住院津贴、医疗费用、诉讼费。1、雇主责任险的主要责任
雇主责任险主要承担的责任,是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意外受到的伤害,职业病,死亡伤残,误工费,医疗费用,诉讼费;还有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还有抢险救灾、公益活动中受到的伤害;在岗时发生意外等,这些都属于团体意外险的责任。如果要承担普通意外伤害受到的事故伤害,那必须要添加一个24小时的扩展条款。2、团体意外险的主要责任
不仅包括在上班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而且还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等在任何场所发生的普通意外事故受到的伤害。二、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是属于财产险的范畴;团体意外险,是属于团体意外险的范畴。
1、保险标的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雇主只有对雇员履行了赔偿义务后,保险人才对雇主赔偿。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人身,当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受到伤害的时候,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这两个险种的保险标的是不一样的。2、保障的期间
雇主责任的保险期间是雇员在受雇并且在执行任务期间,虽然在保险期间,但雇员受到伤害或者侵犯第三人权益,并不是发生在执行雇主安排的任务,或者与完成安排的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雇主是不承担责任的,保险人也就当然不承担对雇主的赔偿义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同,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的情形,无论被保险人是在受雇期间并执行任务,还是受雇期间不执行任务,还是不受雇也不执行任务,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到伤害,都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
从这个层面来理解,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的保险责任更宽一些。3、保障的范围
雇主责任险,一对职业病,二对第三人侵权的保障。当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或者任务时,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导致第三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赔偿给第三人的损失可向保险人来索赔。
团体意外险对于职业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不予承保,也不予赔偿的。对第三人侵权的保障,人身意外伤害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侵权致有损害需要赔偿的时候,适用侵权行为法的规定,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雇主、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是保障范围的区别。4、投保人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他跟雇员的关系是一种雇佣的关系,他更多的是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购买的雇主责任险。雇员不能为自己购买雇主责任险,不能成为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但雇员是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
另外,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了为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也愿意为本地区高风险行业的雇员投保雇主责任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是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
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是多样的:雇主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雇员买,还可以为与他有关系的第三人购买,雇主就是投保人;雇员也可以为自己购买,雇员自己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为被保险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个时候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就是投保人。
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具有商品属性,一般排除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作为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