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13.020.30 Z 02 DB 3 2 备案号:31597-2011 江 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1934-20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n general land use plan 2011-11-10发布 2012-01-10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2/T 1934-2011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江苏省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大学、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技术工程中心、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泰州市国土 资源局、南通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升峰、黄贤金、李如海、吕亚生、徐庭慎、池源、赖力、黄毅、潘金华、徐 蓉、高路、顾标、丁晓明、钟太洋、陈逸。 1 DB32/T 1934-20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指南包含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主要评价内容、成果要求和附录。 本技术指南制订结合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征,适用于江苏省辖市(地级市)级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及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指南也适用于为江苏省县(市、区)级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参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其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231—2003土地基本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HJ/T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T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T 1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 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础性生态用地Basic Ecological Land 具有显著生态服务功能的用地,具体包括GB/T21010-2007中耕地、林地、园地和草地四个一级用 地类型,以及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 内陆滩涂、沼泽地等九个二级用地类型。 3.2 重要生态功能区 Important Ecological FunctionalArea 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包含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2008)中确定的50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类型。江苏省拥有其中的12种类型。 3.3 生态脆弱区Ecological Fragile Area 1 DB32/T 1934-2011 两种不同类型生态系统交界过渡的区域,其生态环境条件与两生态系统核心区域的区别明显,具有 抗干扰能力弱、时空波动性强、边缘效应显著和环境异质性高等特点。 3.4 生态敏感区(Ecological Sensitive Area) 具有下列不同特征的区域: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如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如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林、鱼虾产卵地、重 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社会关注区,如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 以及具有历史文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3.5 生态网络Ecological Network 由许多相互依存的生态系统组成的连续保护区域集合体,其内部生态系统基于生物流的相互依赖性 使其对外部的影响保持着较高的弹性,对于实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或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可持 续利用自然资源等目标具有重要作用。生态网络的基本结构由核心区、廊道、缓冲区及必要的自然修复 区或发展区组成。 3.6 国土开发度Degree of Land Development 建设用地占评价区可转化为建设用地国土面积的比例。可转化为建设用地国土面积是指扣除所有水 面、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不允许或不适宜开发建设的土地。 3.7 建设用地要素投入的边际经济效应Marginal Economic Effects of Construction Land Element Inputs 每单位面积建设用地变化所带来的经济效应,本指南边际经济效应分别用二、三产业产值和固定资 产投资这两个指标来衡量。 3.8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Ecosystem Service 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所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与效用。包括食物生产、原材料生 产、景观愉悦、气体调节、气候调节、水源涵养、土壤形成与保持、废物处理、生物多样性维持等9项。 3.9 生态服务价值Ecosystem Service Values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量化。 3.10 绿当量Green Equivalent 其他绿色植被的绿量相对于等量森林面积绿量的比率。 3.11 生物丰度指数Biological Abundance Index 通过单位面积上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在生物物种数量上的差异,间接地反映被评价区域内生物种类数 的丰贫程度。 2 DB32/T 1934-2011 3.12 3.13 粮食供给保障程度Degree of Grain Supply Security 为能满足健康生活的膳食需要及食物喜好而能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保障足够安全及营养粮食的程度。 人均土地生态环境承载力Land Ecological Capacity Per Capita 人人均占有的自然所能提供的为人类所利用的生物生产性土地面积。生物生产性土地是指具有生物 生产能力的土地或水体,本指南中的生物生产性土地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建筑用地、水域和化 石燃料用地。由于生物生产土地面积的12%用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在计算生态承载力时应扣除用于生 物多样性保护的土地面积。 4 总则 4.1 评价目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协调土地利用 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