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开门红核保政策讲解
2017年一季度核保支持要点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分红型)均为意外风险型产品。在客户领取关爱金之日起,计算意外风险保额,意外风险保额为1倍所交保险费之和;在客户领取关爱金之日前,该产品意外风险保额为0。 与同类意外风险型累计净风险保额,根据核保实务及相关文件进行体检、生存调查、财务核保等相应处理。 1 2
一、2017年3月31日前,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分红版)以及鑫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铂金版)产品均为不计风险型产品。
在满足以下条件情况下可以简化核保(免体检、免生调、免财务资料):
无异常告知、无黑名单、无既往理赔史、无既往拒保史等。
二、其他注意事项
寿险与意外险投保保额配比规则
(一)二类公司客户累计意外净风险保额大于50万元,三类公司客户累计意外净风险保额大于30万元的,应执行寿险和意外险配比,规则如下:
1.既往已有寿险风险型产品的,客户累计意外净风险保额不得超过累计寿险净风险保额的3倍。
2.既往已有重疾产品的,客户累计意外净风险保额不得超过累计重疾净风险保额的3倍。
2017年一季度核保支持要点 2017年一季度核保支持要点 3.既往已有不计风险型或储蓄型产品的,客户累计意外净风险保额不得超过客户名下有效保单累计期交保费的10倍(趸交保费按1/10折算)。
4.客户同时拥有寿险风险型、重疾险、不计风险型或储蓄型产品的,按前款规定合并计算累计意外净风险保额,但对于同一产品既有寿险净风险保额又有重疾净风险保额的险种按净风险保额的高者计算。如:客户既往投保过寿险风险型产品,累计寿险净风险保额300万元;同时客户还投保过不计风险型产品,累计首年期交保费100万元。则该客户可投保累计意外净风险保额为:300×3+100×10=1900万元。
5.客户所投保的意外险产品中既有交通意外责任又有非交通意外责任的,以风险高者来计算意外净风险保额。如:客户投保非交通意外净风险保额 1000万元,轨道交通意外净风险保额2000万元,航空意外净风险保额3000万元,则按轨道交通意外净风险保额2000万元进行核保评估。 2017年一季度核保支持要点 (二)贷款类意外险且客户累计意外净风险保额小于等于2000万元,以及政策性业务(如:安监局对煤矿意外有最低限额规定的),可不考虑寿险和意外险配比关系。
(三)其他
本规则所指的意外净风险保额是指除航空意外责任以外的所有意外险净风险保额。
三、未尽事宜,参照随产品下发实务要点执行。 围绕“前端多点受理、总部智能运营、省级共享作业”睿运营规划,继2014年、2015年完成**集中**、**等市两核业务处理区域集中后,2016年,将完成**等六省市集中。 P1.标准流程 P2.八大问题 P3.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