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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6日 银行业研究
货币市场基金国际监管的基本框架及内容
摘要:
性、保值性和较高市场收益率的金融工具,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
暴露出了货币市场基金(MMFs)传播甚至引发系统性危机的潜力,
引起了G20的广泛关注。由此,G20下辖的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
(FSB)责成IOSCO于2012年10月发布了《货币市场基金的政策
建议》,成为了各国制定货币市场基金监管的基本指引性文件。本报
告主要对其进行梳理
公布的净值与实际净值之间的差异、隐性支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
和投资者评级的重要性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IOSCO,货币市场基金,CNAV
鲁政委王凤岩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兴业研究
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助理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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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公布了《货币市场基金
的政策建议》(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Money Market Funds,以下简
称《政策建议》),作为对国际货币市场基金进行监管的基础性文件,其
对评估、流动性管理、评级的使用、信息披露以及回购协议的使用等都
做了详细的规定,确定了对货币市场基金进行监管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框
架。《政策建议》作为一份综合性的规划,对各国制定监管文件起到了
指引性作用。考虑到其对全球货币基金市场产生的重大影响,以及对我
国完善相应监管政策起到的参考和借鉴作用,本文试对国际监管的框架
和内容进行跟踪梳理
一、货币市场基金发展概览
1、货币市场基金的系统重要性
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庞大。据统计,从全球来看,仅在2012年第
一季度其管理的资产就达到了4.7万亿美元,占到了集合投资计划①
(CIS)资产的1/5②。其中美国和欧洲占据了全球货币市场基金行业近
90%左右的份额。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了一种重要的信用和流动性资源
据美国的数据显示:“货币市场基金大约占到2011年底发行的以美元计
①
集合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在法律上的合伙、隐名合伙、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合伙(LPS)、有限责任事业合伙
(LLP)中所拥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权利,即投资人从金钱(或者类金钱)投资或出资中形成的投资实业中接受
收益分配或者财产分配的权利。对于资产管理行业中的集合投资产品,通常采用结合投资计划加以规范。因
为其表现出来的高度的开放和包容性,它从资产管理来源、管理、分配的本质特征出发概括该类针管的特点,
超越法律形式、运作方式、投资策略、投资标的等分类标准的限制,在这一概念之下将几乎全部的媒介金融
产品都纳入了监管。 ②
Recent figures for US MMFs show that “These funds owned over 40 percent of U.S. dollar-denominated
financial commercial paper outstanding at the end of 2011 and about one-third of dollar denominated 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See McCabe et al. (2012), available at
http://www.newyorkfed/research/staff_reports/sr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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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金融商业票据的近40%左右,占到可转让存单的近1/3左右。①”
欧洲的数据则显示②,原始到期日不足一年的短期债务证券(short-term
debt securities)约占到货币市场基金(MMF)资产总额的近一半左右,
并且还是银行短期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其大约占到欧元区货币市场基金
总资产的近3/4左右
截止到2014年末,全球主要的货币市场基金都被机构和个人投资
者作为实现现金管理的有效手段。所以无论从存量规模还是从未来的增
量来看,货币市场基金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都愈加凸显,并已成为全球
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
2、货币市场基金和影子银行体系
一般认为,货币市场基金是受证券市场监管的投资产品,通常被视
为影子银行系统的一部分。但是与银行存款相比,货币市场基金通常没
有获得官方政策允许和相应的设施支持③。所以,在现有的国际监管框
架内,货币市场基金都被作为对影子银行体系进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10月27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督
和监管的政策建议》(Report with recommendations to strengthen oversight
and regulation of shadow banking)的报告中对影子银行进行了明确界定:
“游离于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及其活动④。”完善影子银行
①
Recent figures for US MMFs show that “These funds owned over 40 percent of U.S. dollar-denominated
financial commercial paper outstanding at the end of 2011 and about one-third of dollar denominated 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See McCabe et al. (2012), available at
http://www.newyorkfed/research/staff_reports/sr564.pdf.②
Data for Europe show that money market funds play a significant role in money markets, with “short-term debt
securities with an original maturity of less than one year representing around one half of total MMF assets”, and
are key providers of short-term funding for banks, which represent roughly three-quarters of the MMF total assets in
the euro area. See ESRB (2012), available at
http://www.esrb.europa.eu/pub/pdf/occasional/20120622_occasional_paper.pdf. Data are from the ECB for the euro
area. ③
While some MMF benefited from official sector support, the measures described in the present report aim to ensure
the need for such support does not arise。 ④
The system of credit intermediation that involves entities and activities outside the regular bank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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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系的修改建议主要集中在这些机构及其活动的期限度或流动性
转换、不完全的信用风险转移和/或杠杆率等方面,同时设定了五个工
作方向以确定未来需要进一步采取的监管行动
二、货币市场基金国际监管的发展与演变
1、MMF监管:危机中的反思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MMFS)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提供具有较高的
流动性、保值性和较高市场收益率的高质量现金管理服务。因此过去一
直被看作是抵御经济周期性波动,维护金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
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货币市场基金(MMFs)传播甚至引发系统性危
机的巨大潜力①。无论是在美国还是欧洲,货币市场基金均出现了资产
价格的大幅下跌和投资者的巨额赎回危机,在2007-2009年间,货币市
场基金行业由此引发的问题甚至一度蔓延到了银行业,从而加剧了金融
系统的危机,这一系列危机凸显了货币市场基金(MMFs)对维护金融
稳定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监管变革
作为强化对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重要工作之一,金融稳定理事会
(FSB)要求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对货币市场基金MMFs的监管
体系进行审查并制定相关政策建议,以便有效减少其在运行过程中可能
产生的系统性风险
2、国际监管框架的形成:《政策建议》出台
2012年4月27日,IOSCO公布了《货币市场基金系统风险分析和
改进选择》(Money Market Fund Systemic Risk Analysis and Reform
Options)的征求意见稿,对货币市场基金存在的风险和应对风险的潜
①
Although MMFs did not cause the crisis, their performance during the financial turmoil highlighted their potential
to spread or even amplify a crisis. See th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Money Market Funds(Fin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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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措施进行了规定①,同时在IOSCO成员内对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框架
进行了评估和比较。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最终在2012年6月27
日截止,共收到来自12个国家的41份意见②,回复者主要来自于资产
管理行业、信用评级机构和相关监管机构。2012年10月,IOSCO正式
发布了《货币市场基金的政策建议》(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Money
Market Funds),该政策建议在制定时,充分考虑到了学术研究的最近
成果以及反映了欧洲、美国等对MMF的改革,并计划对该《政策建议》
在各国的实施情况和采取的措施进行比较分析,并出台专门的报告③(见
图表1)
借鉴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2012年10月发布的《政策建议》,
欧盟于2013年9月4日正式对外公布了《货币市场基金条例草案》④,
在欧盟现有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对欧盟货币市场基金的营业核
准、基金内部评级规则、信息披露义务、投资多样性与集中性原则设定
了统一的监管标准。同时提出固定净值(CNAV)基金应当提取3%的
现金缓冲,以防止发生挤兑问题。2014年7月2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
员会(SEC)也正式通过了旨在防范货币市场基金出现挤兑的新规⑤,其中
①
除了对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规定外,IOSCO的咨询文件还包括一份背景报告,对如下问题
进行了详细的回顾:MMFs的历史发展、市场意义、投资者情况、货币市场基金在基金市场中的地位、2007-2008
年金融危机期间的经验、金融危机后监管框架的变化,以及监管机构最近对MMFs进行审查的一些文献。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