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合同编号:RJ001M
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进出口二部
受托方(乙方):上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北京
签约时间:
执行期限: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委托合同。
一、委托形式和内容
1、项目形式
甲方认可乙方在咨询顾问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委托乙方在其擅长的业务范围内,提供顾问服务。
2、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最终目标是基于对甲方(瑞嘉地板)的竞争环境、业务模式和管理经营状况的深入分析,提出对甲方(瑞嘉地板)的战略规划、营销模式建议方案,并提出组织结构、业务流程、薪酬激励制度、物流体系等方面的管理改善方案。具体如下:
甲方(瑞嘉地板)的竞争环境分析、管理诊断和战略规划
内容:
分析国内木地板行业发展态势、竞争状况(重点在于业态变化、行业的未来发展走势和相关建材领域机会分析)
对甲方的发展资源、发展规划、管理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诊断
基于对甲方的竞争环境、发展机会、发展资源、管理经营状况的分析,提出甲方(瑞嘉地板)的发展战略规划,包括未来的业务发展模式、营销模式、品牌建设等及时间计划建议
成果:
《中国木地板行业及相关建材行业发展机会分析报告》
《进出口二部(瑞嘉地板)发展资源、发展规划、管理经营状况诊断报告》
《新公司未来三年发展战略规划及战略实施建议》
甲方(瑞嘉地板)的管理改善建议及相关的制度文件
内容:
基于对甲方的组织结构、营销体系、生产外包、物流状况、销售运作、研发、人力资源、财务控制与财务数据等管理经营现状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全面的管理改善建议
在双方沟通的基础上,对重要岗位职责描述、营销体系规划、销售业务流程、物流体系规划、薪酬和奖惩、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准备、管理持续改善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议和相关的制度文件
管理改善的重点在于营销模式的创新、销售渠道整合和管理、物流的规划和管理、人员的奖惩和激励等内容
成果:
《新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方案》
《新公司的营销、销售渠道规划方案和发展计划》
《新公司的物流规划方案和发展计划》
《新公司的管理持续改善和准备建议》
销售、物流、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规范化流程和管理制度
其它双方协商确定的工作成果
二.合同责任
此次合同需要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故需要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
甲方:
权利
有要求乙方按双方确定的计划如期履行的权利
有向乙方提出质询的权利
有对方案和报告作出最终认可结论的权利
有对乙方项目组成员提出调换建议的权利
有在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目标的条件下暂时中止执行合同的权利
义务
有如实、完整、准确提供所有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公司资料的义务
有向乙方提供工作便利的义务
有按计划推进和完成确定由甲方承担任务的义务
有设置工作组以协调和配合咨询工作顺利进行的义务
有最终认定项目成果并承担责任的义务
有在乙方完成目标后如期足额支付咨询酬金和费用的义务
乙方:
权利
有要求甲方进行工作配合的权利
有要求甲方按计划完成任务的权利
有在完成目标后如期足额获得咨询酬金及项目费用的权利
有对甲方项目组成员提出调换建议的权利
有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使用甲方名义执行合同任务的权利
有在甲方未能如期付款的条件下暂时中止执行合同的权利
义务
有按照双方确定的计划如期履行的义务
有必须回复甲方质询的义务
有必须回复甲方改变工作计划提议的义务
有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有法律或法规要求披露有关资料的除外)
三.咨询酬金、支付及其他
咨询项目的预算与其它费用均以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定义内容为宗旨。
本次项目中的项目直接费用将以包干的形式同专业服务费合并,以项目总费用的形式支付。
项目总费用
双方认可本咨询项目的总费用(包括专业服务费和项目直接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分两次付清:
甲方将于本合同书签字后3个工作日内,即2002年3月1日以前,支付乙方费用计25万元;
甲方于乙方中期报告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即2002年4月1日前后,支付乙方费用计25万元。
支付方式
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咨询酬金支付至乙方开户银行。
远卓公司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淮海支行
帐号:044049-05170000691
上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保密
乙方认识到在本咨询项目进行期间,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中部分系甲方之机密性资料(以下简称机密资料)。非经甲方同意,此类机密资料不得对非乙方的咨询顾问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人士透露,亦不得使用于与本咨询项目无关的其他目的。不属于机密资料的范围包括:(1)在本咨询项目开始前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