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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传媒发展公司保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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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3/15(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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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北京青年报传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正常、顺利进行,公司的利益不受到威胁和侵害。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涉及部门或人员
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
制度详细内容
凡未经公司决定和领导同意公开的有关公司的以下各方面内容均属于公司保密范围:
4.1公司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会议精神,领导批示、讲话、有关文件、批复重大决定的有关内容;
4.2经营策划、项目运营的计划及发展情况;
4.3财务状况、工资待遇等有关内容;
4.4工作规划、计划、请示、报告、信息、反馈、调研及总结材料(含讨论稿及相关草本);
4.5各类研究报告、技术资料、图纸报表、统计分析资料、业务档案;
4.6信息、资料的来源渠道;
4.7各种会议、电话、传真记录及工作记录;
4.8其它公司认为需保密的内容。
4.9保密工作要求
4.9.1公司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密级管理程序认真登记保管。
4.9.2公司各类公文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上报和下发文件、材料,不得任意扩大其范围。
4.9.3保密文件、资料定稿印制后,其草稿和修改稿必须销毁。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按原件的要求进行管理。
4.9.4公司全体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能随意向他人透露自己工作内容、进度及资料。
4.9.5在对外交往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物品等,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通过一定形式在要求对方保密的情况下,方可提供。
4.9.6公司人事任免、机构变更、工资调整等重大决定在未正式公布前,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4.9.7员工工资奖金属公司内部秘密,由公司领导统一负责单独解释说明,严禁员工外传、打听、议论。
4.9.8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义(或使用公司印章)对外提供的文件、资料、合同、报表、信函等必须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需拟定对外宣传等文字资料,必须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
4.9.9各部门员工必须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及保密记录本,不得丢失。
相关说明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秘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事项;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物品;
不用普通电话、传真、明码电报、普通邮件发送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以上各条规定,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如发生问题,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