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发个人潜能和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使员工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员工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共同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的和意义
第二条通过绩效管理与考核传达组织目标和压力,引导员工提高工作绩效,达到培养员工,提高员工工作能力,纠正员工偏差,使之更好地为公司服务,达到个人与公司之间双赢。
第三条改善组织管理过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的整体动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实力。
第四条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薪资调整,绩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反馈员工绩效表现,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责任,促进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六条一致性原则:在一段连续时间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考核评价的方法应具有一致性。School of Labor Relationsand Human Resource第七条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评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个人感情色彩、光环效应、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第八条公平性原则:对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对不同岗位进行绩效考评时,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客观、公正地衡量绩效考评结果,不搞平均主义。
第九条公开性原则:管理者要向被管理者明确说明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考评结果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第十条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管理与考核过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考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应及时进行沟通。
第十一条常规性原则:绩效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下属做出正确的评估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绩效管理工作应成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适用范围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五章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工作业绩:在考核期内完成事先确定的个人工作目标和工作结果的情况,包括日常工作事务和上级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条十四条工作能力:针对被考评人负责或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所应具备的指挥、管理、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在实际工作中的发挥与运用程度。
第十五条工作态度:能否以端正、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饱满地投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能承受工作压力。
第十六条综合素质:自我发展、自我学习的自主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意识。
以上考核内容的具体考核指标见绩效考核表
第六章考核依据及标准
第十七条考评人依据事先确定的被考评人的工作目标、计划,结合被考评人的岗位职责对其个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价标准见考核表。
第七章考核对象
第十八条在绩效考核过程中,采取分层实施,将考核对象进行具体类别划分,见表一。
附:表一
类型
适用范围
考核特征
考核周期
A类:高层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总监、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
基于策略目标实现的关键业绩指标
月度、季度或年度考核
B类:中层管理人员
部门经理、副经理、副总经理助理
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落实及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
月度、季度考核
C类:一般职员
部门助理、主管、秘书、文员及普通职员
是否完成关键指标及计划完成的情况考核
月度考核
注:考核对象不含临时用工、试用期未满员工、年薪制员工。
第八章考核类型及时限
第十九条月度考核:每月初至月末为一个考核周期,于次月1日至7日进行。
第二十条季度考核: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20日至当月末进行。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每一整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于当年12月20日至当月末进行。
第二十二条专项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灵活组织安排的各类考核,并记录考核结果。员工试用期满转正考核详见《员工录用管理办法》
第九章考核权重
第二十三条依据考核对象类别及工作职责任务的不同,确定考核要素权重系数,见表二。
附:表二
考核对象类别
权重系数
工作业绩
工作能力
工作态度
综合素质
第十章考核规程
第二十四条组织机构
(一)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的常设机构,负责制订及修订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协助各部门按计划实施考核,并监督、控制考核工作的全过程,负责制度解释和处理有关评估投诉,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类考核信息进行分析,依据考核结果和组织人事政策,向公司领导提供人事决策依据和决策建议。
(二)各部门负责依据绩效考核方案,按计划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考核工作,协调和解决本部门员工在考核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本部门员工反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和组织人事政策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人事决策建议,反馈本部门员工对考核方案的看法。
第二十五条考核方式
采取分层考核,分步实施的考核方式:
(一)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1、高层管理者的考核周期,原则上按季度考核进行或按月度逐步过渡到按季度、年度进行。
2、对于高层管理者的考评采取述职即自我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考核内容以经营目标完成和管理改进为主,见《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3、考核实施
第一,每考核期末,高层管理人员需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经营计划,向公司提出下一考核期本系统、本部门的策略重点、执行方案、关键业绩指标以及管理改进计划。
第二,同直接上级沟通,就上述内容进行讨论、审定,制定工作目标,彼此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