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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芦海晶化工集团化工厂迁建项目劳动安全验收评价报告DOC_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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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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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6/3(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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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与审查工作,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并将验收报告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规定在设计阶段进行安全预评价,在验收阶段进行验收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根据以上规定,本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的试运行情况和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对试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职工可能构成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应进一步完善的整改措施,并对以上情况作出结论,为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的依据。

1.2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号令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
(4)《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5)《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2003年)
(6)《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7)《天津市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天津市安管局津安监管字[2002]84号
(8) 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9) 建设单位提供的《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厂迁建项目》安全验收的相关资料
(10)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海橡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厂迁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合同书》。

1.3 评价目的及评价范围
1.3.1 评价目的
安全验收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建设项目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3.2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
① 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生产和使用;评价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

② 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1.3.3 评价范围
受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包括:化工厂迁建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与之配套的电气及公用工程部分,以及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2 建设单位简介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现隶属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始建于1265年,生产历史悠久,是国营大型海盐生产企业之一。下设制盐场、化工厂、化学制药厂、热电公司、机修厂及养殖、多经企业等,全公司现有职工6000多人。该公司年产原盐120万吨、氯化钾1万吨、溴素2000吨、氯化镁10万吨、四溴乙烷500吨、溴化氢500吨。1995年公司实施GB/T19002—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是全国制盐行业首家贯标认证企业。

3 建设项目概况
3.1 项目简介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厂是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之一。随着天津市海河两岸的开发及塘沽区的城市建设,化工厂地处规划区内,按照区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搬迁。迁建地址位于大沽化工厂南侧,河南路以西、振化路以南,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该项目也是作为海水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用的原料是海水淡化后排放的浓海水及制盐母液,解决了废液排放问题,保护了海洋环境,充分体现了海水淡化、新型制盐业与化学资源综合利用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实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该项目为迁建项目为主,该建设项目总投资5911万元,主要包括氯化钾、溴素、氯化镁、硫酸镁、融雪剂等主要生产车间及配套的苦卤池、浓厚卤池、制溴母液池、材料库、办公楼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该项目土建工程主要有新建蒸发厂房、包装厂房及其相配套的材料库、成品库、办公楼、道路等设施。

该建设项目主要生产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镁、溴素、融雪剂等产品,设计总生产能力20.1万吨/年。

3.2 生产工艺简介
该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是以制盐后的苦卤为原料,生产氯化钾、溴素、氯化镁、硫酸镁、融雪剂、分离盐、二效盐、球状镁等系列产品。生产工艺见工艺流程简框图
该迁建工程在原生产工艺的基础之上进行改进,采用Ⅱ效排盐新工艺,每吨氯化钾可联产Ⅱ效盐2吨左右,使氯化钠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生产工艺采用氯化钾控速结晶新技术,将原来的一次分解两次洗涤改为一步完成。使氯化钾产品粒度由0.1mm提高到0.3mm以上;去掉老工艺中的洗涤中间环节,减少了加水量,使副生卤生成量减少,因此降低了蒸汽消耗量,提高了设备的生产能力,降低了生产成本。该建设项目工艺过程产生的冷却循环水排海河;产生的含盐水排盐场复晒滩晒盐,原料全部转化为产品,工艺实现零排放。生产工艺流程见附件2。

3.2.1 氯化钾生产工艺
氯化钾车间采用兑卤法生产氯化钾。生产工艺流程分为兑卤、蒸发、保温沉降、冷却结晶和分解洗涤等。该工艺以盐田苦卤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掺兑生产过程中的副生卤水及提钾母液(浓厚卤)。使用蒸汽加热使卤水蒸发浓缩,在蒸发出水分的同时,分离出氯化钠、高温盐及光卤石(KCl·MgCl2·6H2O)等固体,卤水得到浓缩后。再将光卤石分解洗涤,制得产品氯化钾。氯化钠以Ⅱ效盐形式作为产品出售,高温盐作为硫酸镁及分离盐的原料供硫酸镁工序使用,光卤石母液(浓厚卤)供下步工序使用。此工艺无废渣、废液排放。

3.2.2 溴素生产工艺
溴素生产工艺主要是用氯气将卤水中的Br离子氧化成Br2再分离提取。是以生产氯化钾过程中析出光卤石后的母液(浓厚卤)为原料,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卤水预热、氯气氧化、水蒸汽蒸馏、冷凝分离、吸收及精馏等工序。提溴后的制溴废液作为生产氯化镁的原料供氯化镁车间继续使用。蒸馏后的溴蒸汽冷凝后精馏得成品,没有被冷凝的溴蒸汽、水蒸汽及少量的氯气进入吸收塔,用原料卤水吸收后废气排空。

3.2.3 氯化镁生产工艺
氯化镁生产工艺是以制溴后的废液(用浓厚卤提溴后的母液)为原料,蒸发出部分水分即可制得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卤水预热、蒸发浓缩、保温沉降和冷却成型等工序。

3.2.4 硫酸镁生产工艺
硫酸镁生产工艺是利用氯化钾生产过程中副产的高温盐进行分离,用沉降式离心机将高温盐料浆分离成镁乳及粗盐浆,镁乳经压滤、干燥得成品一水硫酸镁。

3.2.5 融雪剂生产工艺
融雪剂车间是以复晒生产的粒度约4mm的工业盐与球状氯化镁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即制得成品。

3.3 主要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
(1)本项目的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镁、融雪剂生产过程中,原料卤水无毒害作用,但是易潮解,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对建(构)筑物和机械设备会造成一定的腐蚀破坏作用。在生产系统中原料采用管道输送,防止泄漏,厂房采取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措施,尽量保持作业场所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