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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达智通电子公司制程检验控制程序DOC.rar

资料大小:19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7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10/8(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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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系统名称(SYSTEM):
质量管控系统
主题(SUBJECT):
制程检验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DOC.NO.):DZT-QP2/7.5-04
REV
A0
DATE
2014.4.4
云达智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制程检验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DZT-QP/7.5-04
版本: A0
拟制:沈阳荣
批准:
生效日期:
文 件 修 订 记 录
序号
版本
页码
修订内容简介
制定/修改人
生效日期
文件评审会签
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品保部
工程部
生产部
资材部
人事行政部
物流部
资讯部
1.0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及提高生产效率对生产之各环节中人、事、物、设备之管理均建立有效之质量管控,使制程中所有作业皆有所遵循之标准,产品生产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及出货顺畅,以达到客户的质量要求及环境物质要求。
2.0适用范围
2.1从人力设备及物料的投入生产至完成检验之过程包含制造流程作业指导、设备保养操作、自主检查、等均属之。
2.2凡本公司所有半成品、成品均适用。
3.0职责
3.1工程部:负责规划生产流程、作业指导书等。 负责设备之维修管理。
3.3生产部:依各项标准书实施制程作业及检验管制,制程中不合格品之处理,和实施矫正与预防措施。
3.4品保部:于制程生产中作制程检验及矫正与预防之确认。
4.0定义
4.1制程管制:在生产过程中,将生产条件包括材料、机械、人员、方法充分标准化,并控制其变异在管制状态下,发挥全部的能力,使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4.2 特殊过程:指对形成的产品和/或服务的一些特性(如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状态、产品的物性等)不易或不能经济地测量的过程、操作和保养须要特殊技能的过程及随后的检验和试验不能充分验证其结果的过程,均称为特殊过程(例如:气焊、电焊、电工、钳工、某些化学处理、破坏性试验等)
5.0程序要求
5.1 产线于开线前先做机台/设备和作业台面的清洁,开线后需确认机台/设备功能性,有需要时以标准样本对机台进行点检,并记录于机台点检表中,确认OK后始可生产。
5.2 开线生产后的第1~5PCS产品交由IPQC确认首件,首件确认OK可开始正式生产,并将首件检查结果记录于《产品首件检验记录表》中;若首件确认NG,则暂停生产,由制造和工程对有异常之制程进行改善后,重新做首件,直至首件OK后,方可生产,当天OK首件贴上OK标签并需保留至第二天开线后,方可继续流至产线;另如果是新产品和第一次量产的产品及客户的需要需对每次的首件进行可靠性验证和环境测试,则需通过所有的测试后方可批量生产,若测试NG,则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办理。
5.3 开始生产后,产线人员需要依SOP要求对所生产产品做自主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生产主管做改善,改善期间暂停生产,直至改善OK方可生产;且需要重新做首件确认,确认方式依6.2作业。
5.4 在产线开线后,IPQC人员需每隔2小时对产线进行巡回点检,点检结果记录于《IPQC 制程巡检 记录表》,主要点检:ESD管控;各机台/设备是否有效点检;产品是否有依要求放置:如维修品需放于黄色制品盒,半成品需放于蓝色制品盒,成品需放于绿色制品盒,报废品需放于红色制品盒;作业方式是否有依SOP进行;检验产品是否符合要求,依《检验标准》进行;如IPQC发现以下问题,可要求停线,并开出《停线通知单》和《品质异常联络单》:
5.4.1 无SOP情况下生产;
5.4.2仪器设备未进行校验或过有效期;
5.4.3用错料;
5.4.4 ECN后连续7天不良率高于变更前之不良率;
5.4.5 IPQC在巡检或首检中发现制程条件不符或仪器设备有故障;
5.4.6制程中IPQC在巡线时,在同一工站进行检验发现总不良率达到3%;
5.4.7制程不良率连续7天超过目标的1倍以上;
5.4.8制程不良超过目标的2倍;
5.4.9产品确认为存在信赖性质量隐患,无法于制程中检测出来;
5.4.10重大客诉事件,涉及到在制品,且确知无法于制程中检测出来;
5.4.11原材料上线不良率超过10% (非特采使用品);
5.4.12原材料上线不良率超过1%,且确知无法于制程中检测出来。
5.5停线权责:
作业步骤
提出品质异常
原因分析
改善措施制定
措施执行
追踪与确认
关结
权责单位
品管
生产
品管
生产
工程
品管
生产
工程
采购
资材
责任单位
品管
责任单位
5.6 IPQC于产线巡检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则需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给产线,以便即时改善;《IPQC巡检记录表》每2小时填写一次,外观抽验5PCS,报表记录“OK”或“NG”,结构/功能抽检5PCS,判定标准以AC=0,RE=1判定,记录填写以抽检各产品生产之最后一工序之质量状况;当品质判定与制造部有争议时,或现场品管对质量标准无法判定时,交由品保部主管或工程师判定.
5.7制程变更:当用于提交给顾客的产品出现产品零件编号、工程变更的程度、生产场所物料的来源及生产制程的环境有变更时等,工程单位须事先将其状况通知顾客,并经顾客批准后方可进行;其具体的更改和变更工作由工程单位及相关单位依《工程变更(ECN)程序》进行作业。
(1)工程单位依图面要求参考现行设备能力、拟订管制计划表。
(2)管制计划表为必须遵守的生产质量管理之规范,生产主管、品保人员须随时监督作业方式是否与规定相符。
5.8 未件作业要求:每天午休/下班前的最后1PCS产品作业人员根据需要做未件确认,如有发现异常需立即告知产线主管做异常追溯并隔离;处理过程品保需全程参与,直至确认OK止。
5.9产线生产正常品续流至FQC全检后方可出货。
6.0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工程变更(ECN)程序》
7.0记录表单
《产品首件检验报告》
《IPQC制程巡检记录表》
《停线通知单》
《品质异常联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