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根据下列文件,资料为编制依据:
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制造长资料,设备特性和说明书。
3、有关设计资料。
4、部分安全规程,典型规程。
5、吸收我厂多年来设备运行,检修经验等。
二、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练掌握本规程规定的各项操作,当发生事故时,应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正确而迅速的处理。
运行人员在正式 但当独立操作前,应认真对本规程进行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因违犯本规程,进行违章操作造成设备,生产事故,要及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并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如不能按本规程执行,必须制定临时操作维护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否则一律按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应定期修改和补充。
如遇有与国家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本规程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损坏,调离工作时应交回原单位。
本规程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本规程起草单位:本钢发电厂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刘志云 王树庆 王哲
本规程汇稿人:张伟 燕际军董玉仿
本规程审查人:王国寿崔安平
本规程审定人:于学清
本规程批准人:许家彦
目 录
锅炉机组的运行。4
第一章 设备及燃料的简要特性。4第二章 锅炉机组检修后的检查与试验。。。11 第三章锅炉机组大、中修后的煮炉及酸洗。。。21第四章 锅炉机组的启动。。。23第五章锅炉运行中的监视与调整。。。。。。2 第六章锅炉机组的停止。。。40
锅炉机组故障处理。。。45
故障停炉。。。45
锅炉水位异常。。。。。。。45
汽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