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三、入厂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司机等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者,方可凭证上岗操作。
四、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机床工人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良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敝衣、戴头巾、围巾工作,班前、班中不准饮酒。
五、工作中应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正在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面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卸防护罩时,一定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
六、搞好文明生产,成品、半成品摆放整齐,工作场地保持清洁,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七、车间内不允许一人工作。
八、车间内要有安全通道,各场所要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员、起重指挥要佩带袖标。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货物,以及在吊勾下通过和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