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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7到10月团险业务推动短期险方案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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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推动 团险业务
资料大小:23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5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6/2(发布于江苏)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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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X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2011年7-10月团险业务推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1年7-10是我市团险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竞争日益激烈。在此形势下,市公司决定7-10月谋求加大险种结构调整力度并保证总量适度增长,实施“确保短期险目标达成”的短期险经营思路。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二、推动时限
第一阶段:2011年7月1日-8月30日
第二阶段:2011年8月31日-10月30日
三、推动目标 (年度目标见附表)
第一阶段截止日:短期险达成年度计划的65%
第二阶段截止日:短期险达成年度计划的100%
四、推动措施
2011年11月市公司将召开全市团险渠道工作会议,兑现本奖励方案。

目标奖
凡在第二阶段截止日达成年度短期险计划任务,且完成短期意外险和启动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县支公司,市公司将给予经理、分管经理、团业部主任各8000元的奖励。

(注:9月底完成年度任务,每人另增加2000元奖励。奖励为税前,意外险占比40%。其中叶集按2000元奖励,叶集9月底完成年度任务另增加500元奖励)。

(二)超额奖
凡在第二阶段截止日超额完成年度短期险计划任务,且完成短期意外险计划任务的县支公司,市公司按以下方式进行奖励:1、对超出短期险计划部分的保费按1%给予单位费用奖励。2、每超10万元,再奖励500元,用于奖励经理、分管经理及团险相关人员。

说明:
1、在第二阶段截止日达成年度短期险及短期意外险计划,但未启动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县支公司,市公司按目标奖标准的80%支付。

2、在第二阶段截止日县支公司虽达成短期险及短期意外险任务,但短期险同比负增长,市公司按目标奖标准的50%兑现。

3、凡在第一阶段截止日未达成阶段目标,在第二阶段截止日达成年度计划目标的县支公司,市公司按目标奖标准的90%兑现。

4、凡在第二阶段截止日未达成销售人力指标的县支公司,市公司按目标奖标准的60%兑现。(销售人力指标将分10月30日、12月30日两个截止日进行阶段考核,具体人力指标见附表)
备注:以上四种情况如部分同时出现,按最低比例执行。

(三)专项奖
1、计生系列保险专项激励
在第二阶段截止日市公司将给予各完成年度计生系列保险计划的县支公司7-8月计生系列保费3%的专项费用奖励、9-10月计生系列保费1.5%的专项费用奖励。

2、小额信贷保险专项激励
在第二阶段截止日市公司将给予各完成年度小额信贷保险保险计划的县支公司7-8月小额信贷保险保费3%的专项费用奖励、9-10月小额信贷保险保费1.5%的专项费用奖励。

3、为提高团险销售助理工作积极性,市公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团险销售助理提供外出学习考察机会,凡在第二阶段截止日完成短险保费 40000元,(第一阶段必须达成15000元或全程达标50000元。学平险除外),市公司将组织外出学习考察。

(四)会议汇报
凡在第二阶段截止日未达成年度短期险计划任务的县支公司,在11月市公司召开的全市团险系统工作会议上需现场汇报未达成原因及补救措施。

五、方案说明
(一) 各单位必须依法合规经营,保证竞赛数据的真实。

(二)保费以财务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