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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外 2010286】 日期: 2010-12-29
公告主题:关于发布2011年度营销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公告
传送至:( )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营销企划部 ( )长安铃木全国各经销商( )服务商( )区域经理 ( )服务经理公告内容:
长安铃木各经销商、区域经理:为切实提升经销商岗位人员的技、战术水平,及经销商的综合运营能力,建立经销商执行营销培训计划的管理规范,营销培训系拟发布并在2011年实施如下经销商管理、考核办法,相关内容如下:一、概述2011年,长安铃木将针对一级经销商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分为网络培训、认证培训、专项培训及区域研讨会四大类。针对二级经销商培训由长安铃木负责组织安排工作,公司内训师及通过评审认证的一级经销商内训师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以上培训实施完成后,长安铃木将对参训学员流失状况、技术技能提升及现场运用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培训成果在经销商现场实效运用,实质提升经销商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实战能力
二、2011年营销培训考核管理办法采用“培训保证金+学分管理制”方式,具体阐述如下:1、培训保证金管理办法:(1)、全国一级经销商于2011年2月1日前向公司提交2011年度培训保证金,标准如下:●一级4S店:5万元(RMB)●一级2S店:2万元(RMB)保证金请提交到长安铃木公司指定账号(如下):户名全称: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重庆巴南区工行大江支行帐号:31000 82909 02420 0276(2)、长安铃木将对全国一级经销商分配培训学分,即100分/店
(3)、截止2011年12月31日,长安铃木将根据学分管理实施细则汇总各经销商的学分值
(4)、根据学分情况,按照如下计算公式扣除并返还培训保证金,即:应返还培训保证金=培训保证金*(学分值/100)(5)、2011年,公司将对培训考核优秀的经销商予以奖励,办法如下:培训考核评价排名为准,分别评选年度培训优秀4S店经销商15家,优秀2S店经销商5家
奖金核算方法:①年度培训优秀4S店经销商奖金(元/店)=
②年度培训优秀2S店经销商奖金(元/店)=
年度奖金以相应资质经销商所交纳的培训保证金额为上限,若扣除培训保证金及利息总额大于奖金总额,剩余部分计入下年度“奖池”
2、学分管理细则:长安铃木根据如下方法对经销商的培训学分进行管理,其基本原则是学分扣完为止
①扣分项:项目参训学员流失低于规定培训人数课后测评不 合 格现场评估不 合 格违反培训纪律无指定(专职)内 训师
分值5分/人3分/人.次1分/人次2分/人次1分/人次5分/人.店
②加分项:项目培训认证证书获得培训参训人数高于标准培训人数全年无违纪行为发生金牌内训师
分值2分/人次1分/人次5分/岗5分/人.店
三、营销培训认证体系:相关2011年度培训管理办法简要概述如下:2011年,长安铃木将对新加盟经销商实施如下岗位人员及占比的认证培训;对既有经销商,采取专项培训项目对应参训人数考核办法
1、培训实施对象:一级4S店&2S店(含新加盟经销商)考核
2、培训实施流程:
特别说明:既有经销商岗位人员欲获取岗位认证证书,需要完成相应层级的全部课程,方能获取参加认证测评的资格,在通过认证测评并评审合格后,即可取得认证证书。
3、岗位培训合格或达标验收标准:注:总经理系列培训将作为必修课程开展,不纳入商务政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