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五洲龙新能源汽车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5页).rar
招聘录用
1.1选聘准则
1.1.1 本公司所需员工,原则上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不宜公开招聘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招用员工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不雇用童工、强制劳工,不扣押员工个人证件原件及物品。
1.1.2 每一位加入本公司的员工,都须经过严格筛选,以确保应聘者的外在条件(如气质、体格、外貌)、态度、潜质、学历、工作经验、技能以及价值观都符合选聘职位的要求。
1.1.3 任用回避:为了使员工的工作关系正常化,原则上公司不招收或任用本公司员工的近亲(姻亲和直系亲属)。基层员工互不影响工作的职位可经特批。
1.2身体检查
1.2.1 员工在任职前,必须提供沈阳市内相当于县市级或以上大型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合格报告》(六个月以内)才获聘用。
1.2.2 如有需要,员工必须应公司要求,接受疫苗及防疫注射。
1.2.3 若员工患传染病,应及时主动地通知公司,并立即诊治,以防传染。
1.3试用期
1.3.1 公司聘用员工,必须经过试用,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员工转正应提交转正申请报告(即试用期工作总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试用部门负责人考核评议,填写试用员工考核表,考评合格者经审批后(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其它人员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转正。 试用期表现特别突出的员工,可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转正。对试用期工作能力一般的员工,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有权决定其延期转正,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1.3.2 试用期间,若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离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1.3.3 试用期间,公司将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
1.3.4 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3.4.1 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1.3.4.2 经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者;
1.3.4.3 伪造证件,欺骗公司者;
1.3.4.4 员工填写登记表内容失实者。
1.4劳动合同
1.4.1 员工一旦被公司录用,经双方同意,即签订《劳动合同》。
1.5人事资料
1.5.1 人力资源部将保留员工详细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到职日期、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