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日照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本市户口新参保:身份证复印件2张,本市户口的户籍证明1份,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1张;
2、外地户口新参保:身份证复印件2张,户籍证明1份,无业证明1份(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1张;
调入/续保:
1、解除合同证明1份,托管证或失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一寸照片1张,二寸照片1张。
停缴
1、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2、养老保险转移单。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只补交养老保险。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可补缴当年的公积金
所需资料:《日照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
所需资料
1.养老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
2.1寸黑白照片8张;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1张;
4.户口本原件;
5.养老本;
6.个人原始档案。
办理流程
1、企业提供次月到龄领取待遇的人员清单;
2、通知参保人员;
3、提供有关资料;
4、城居保经办网点生成待遇核定表;
5、参保人员确认待遇核定表;
6、发送参保人员确认信息;
7、发放相关待遇。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门诊: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
2、异地住院:
(1)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2)出差、探亲等人员在外地(不含境外)因急诊一次性住院的,在入院期间内已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病种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3)常驻外地的在职参保人员或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离开本市前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4)转往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
申领报销时限
异地就医申领时限:
入院5个工作日内备案报销。
异地转诊申报时限:
自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之日起,有效时限为60天。
办理周期: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结算。
所需资料
住院治疗需提交: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
2、《住院证明》;
异地治疗需提交:
1、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2、《日照市市直参保职工长期驻外工作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备案表》。
办理流程
门诊治疗:
可持《社会保障卡》(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持原《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卡》)到我市所有定点单位就医购药,医疗费可划卡结算。
住院治疗:
1、参保职工住院治疗时,必须出示本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并到该院医保科领取《住院证明》。
2、入院三日内,患者本人或家属持《基本医疗保险证》和《住院证明》(缺一不可)到市医保处医疗监管窗口备案,同时领取《住院回执》交回医院医保科。
3、出院时先到医院医保科领取《基本医疗保险证》,凭证到市医保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出院费用结帐单》,经统筹认定后,回医院医保科结算。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2、事故发生当月必须有参工伤险;
3、必须至工伤合同医疗机构治疗;
4、伤残鉴定达到等级;
申领报销时限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工伤认定办理周期: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