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张掖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单位参保: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离退休、退职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增减员工:
(1)填写《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增减情况申报表》和《新增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
(2)增加人员附劳动合同书、调令、转业及退伍军人安置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减少人员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调令、入伍通知书、刑事判决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农民工退保申请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特殊情况需提供)。
3、城乡居民参保: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流程;
1、单位参保:
(1)新单位参保: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领取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实行《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印章统一核发;
(2)员工增加: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负责在社保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告知经办人员反馈信息。
2、城乡居民参保:需要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缴费满十五年以上;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八年、从事高温井下工种满九年、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工作满十年,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3、因病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4、退职。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所需资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办理材料。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流程;
省内异地转移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单位参保: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退职)或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义务,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其范围包括: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及其与其建立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