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目的
对公司软件设计开发与改进完善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所设计开发和改进完善的软件能满足顾客和有关标准、法令法规的要求。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新软件设计开发、软件性能改进、软件体系完善等工作。
职责
3.1 销售部、技术部负责新软件开发的策划和制定项目开发计划。
3.2 技术部根据市场对软件的需求,完善现有的配方体系;
3.3 技术部负责组织和实施软件开发与完善的实验任务。
3.4 软件部负责软件的应用测试试验,并参与相关评审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设计开发体系完善的策划及输入。
4.1.1技术技术部负责组织对软件开发项目研究策划。
4.1.2 新软件立项的依据如下:
企业发展方针,目标;
国、内外市场变化动态;
国、内外有关本行业软件的技术发展资料和信息;
顾客明确和潜在的要求及软件要求评审结果;
管理评审的结果;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交总经理批准,申请书获批后,技术技术部负责人编写“新软件设计开发任务书”,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发给项目工程师,并予以督促。
4.1.4 “新软件设计开发任务书”应明确如下内容:
———软件开发设计与实验的具体目标,如软件名称、规格、样品测试要求及主要技术指标(即功能和性能的要求)、软件部检验标准和成本目标。
———任命项目工程师并确定应配备的技术人员。
———提出开发设计进程的时间要求(含各阶段及测量点)。
———设计开发活动的职责和权限按本程序第3条执行,如有特殊规定,应在设计任务书中说明。
———阶段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按本程序执行,如有特殊规定,应在“新软件设计开发任务书”中说明。
———如有适用法律法规,应在“新软件设计开发任务书”中标明。
4.2 软件设计输出与验证
4.2.1 项目工程师根据“新软件设计开发任务书”及自身经验,拟定软件初稿。
4.2.2项目组进行软件编程。
4.3 设计和开发的评审
项目工程师向技术技术部负责人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4.3.1 技术部负责人召集软件项目组及项目任务书上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小试评审,确定新软件是否符合软件策划的要求。
4.4 评审和确认
4. 4.1 评审由项目工程师将所需各项资料交部门经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召集项目组及任务书上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会合评审;最终交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 4.3 评审内容:
(((软件的综合性能是否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
(((软件是否满足顾客或市场的需求。
4. 4.4 经评审未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软件,项目工程师应根据评审的意见,按4.5进行设计更改并验证后再进行评审。
4. 4.5 评审记录的控制
项目工程师应在“新软件评审表”上做好记录,评审资料交总经办存档。
4. 4.6 经评审能够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软件,可进入常规生产阶段。
4.5 软件设计更改的控制
在软件开发设计过程中,如需要对设计输入中的技术、经济指标、进程要求等进行更改,由技术技术部负责人发出书面的设计更改通知,或由主管工程师以书面形式向技术技术部负责人提供更改申请报告,说明更改原因,由技术技术部 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再予以实施。
5 相关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