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我们的研究范围集中于中国已经形成及即将形成的十七个城市群与城镇密集区
什么是城市群
城市群(城市带、城市圈、都市群或都市圈)指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向周围辐射构成城市的集合。城市群的特点反映在经济紧密联系、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交通与社会生活、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相互影响。由多个城市群或单个大的城市群即可构成经济圈。
为什么以城市群作为研究范围
城市群是区域经济的主要划分单位;
城市群是国际竞争的基本单位 ;
城市群能够反应城市之间的有机联系与功能分工;
城市群划分标准
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及地方规划的划分标准,将中国大部分城市划分为17个城市群及城镇密集区
第一次筛选:
中国城市梯级划分1长三角城市群2 珠三角城市群3 京津冀城市群4 山东半岛城市群5 辽中南城市群6 川渝城市群7 中原城市群8 海峡西岸城市群9 湘中城市群
10 关中城市群
11
长江中游城市群
12
哈大齐城市群
13
滇中城市群
14
淮南城市群
15
黔中城市群
16
北部湾城市群
17
环鄱城市群1 234 56 7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注:十七个城市群并未完全包括我国的所有城市,西部的大部分城市尚未形成城市群
根据经济总量水平,我国城市群明显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城市群经济总量达到10000亿以上,包括: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
二级城市群经济总量在5000~7000亿,包括:辽中南城市群、川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湘中城市群;
三级城市群经济总量在2000~3000亿,包括:关中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哈大齐城市群等;
经济总量2000亿以下为四级城市群
第一次筛选:
中国城市梯级划分
一级城市群
二级城市群
GDP10000亿以上
GDP5000~7000亿
三级城市群
GDP2000~3000亿
四级城市群
GDP2000亿以下
GDP
城市群
资料来源:2004年城市群经济总量统计
长三角
珠三角
京津冀
辽中南
川渝
中原
海峡西岸
湘中
山东半岛
关中
长江中游
哈大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