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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湾咨询-山东光明机器公司山东光明监事会运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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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山东光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监事会运作规程》
深圳市金海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七月编制
目录
第一章总则.P3
第二章监事会.P3
第三章监事.P4
第四章监事长.P5
第五章监事会会议….P6
第六章工作责任…….P7
第七章专项基金…….P9
第八章附则.P9
释义:
公司、本公司:指山东光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各部门:指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事业部。
职能(管理)部门:指公司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的职能参谋和管理部门,包括行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金资源部、市场资源部和技术资源部等。
事业部:指公司下属相对自主经营、内部独立核算的业务经营单位,包括三轮车事业部、叉车事业部、装载机事业部、配件事业部、制造事业部、公用事业部和采购事业部等。
本规程:指《山东光明监事会运作规程》。
本规程中涉及的年度时间,均指公司的财务年度。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公司资源战略整合的需要,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和决策质量,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规避公司的运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旨在规定监事会的组织方式、职责权限、议事规程和工作程序,为监事会的正常、高效运作提供制度性保障。
监事会制定其他具体工作准则、制度规定或管理办法时,均须以本规程为指导,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
第二章监事会
第四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和执行机构的经营决策和执行行为进行监督、控制,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至少由3人(奇数)组成,其构成方式为:
(一)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主要由股东代表出任,另外至少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
(三)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
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对公司董事会或执行机构等高层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当其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要求不被接受、采纳时,有权向股东会报告。
(四)审核对公司高层领导违法、违纪及侵害公司权益事项的处理意见,并提交股东会。
(五)审核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
(五)指导和监督公司监察审计部的工作。
(六)决定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的任免事项。
(七)经监事提议,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八)经两名以上(含两名)监事提议,对董事会决议拥有建议复议权。
(九)监事会对董事(含董事长)、执行机构成员(含总经理)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经监事会简单多数表决通过,有权向股东会提出更换董事(含董事长)、或向董事会提出解聘执行机构成员(含总经理)的建议,直至代表公司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九)对公司资产重组、资产处置、投资合作及重要的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十)对董事及董事会的工作质量和业绩进行考核。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七条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执行机构会议。
第八条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员工利益时,可做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后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有权提出不信任案,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以决定相关事宜。
第九条监事会设秘书1人。监事会秘书由监事长提议、监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监事可以兼任监事会秘书。
监事会秘书须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法律和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监事会秘书:
《公司法》第57条规定之情形。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最近三年受到公司处分等行政处罚的。
公司现任董事、执行机构成员和财务负责人。
第十条监事会秘书职责:
(一)准备和递交由股东(会)、监事(会)出具的报告及文件。
(二)筹备监事会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文件整理与保管。
(三)负责公司重大信息披露事务。
(四)保证有权获取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员,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协助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并提供相关意见或建议。
(六)负责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
(七)《公司章程》规定或监事会安排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监事兼任监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须由监事、监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监事及监事会秘书的人,不能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三章监事
第十二条监事任职资格和解任条件,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执行机构成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