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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管理运行设计咨询协议书
二
本合同书于2003年月日由下列各方在 签订。
合同当事人
1、浙江凯恩集团(以下简称:凯恩)
住所:浙江省遂昌县环城南路9号
总裁:王白浪
2、上海共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图)
住所: 上海市真陈路1000号(园区大厦2F-73)
法定代表人:夏伯尧
定义:
1、合同项目:指共图作为凯恩的管理顾问,根据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书面约定而形成的以凯恩的集团化组织结构、企业文化、薪酬考核、战略规划纲要等方案设计内容,实现企业管理提升的咨询服务项目。
2、合同成果:指共图在实施本合同项目过程中所形成的分析、建议、方案内容、培训等各项智力成果。
鉴于:
经过充分沟通,双方就凯恩聘请共图为其管理咨询顾问事宜达成一致。并在共同遵守相关法律和咨询业通常交易惯例的基础上就合同项目履行及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条款:
合同项目名称、目标、内容及进度计划
第一条:合同项目名称:
第一步合作项目:凯恩集团化组织结构设计
凯恩薪酬与考核评价体系设计
凯恩企业文化体系设计
凯恩战略规划纲要
具体内容见《项目建议书》
第二条:合同项目目标:与凯恩及凯恩管理层成员组成项目团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凯恩的集团化管理方案设计,从而为凯恩后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