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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 7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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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附件一: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2
附件二: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4
附件三: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8
附件四: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2
附件五: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15
附件六: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24
附件七: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28
附件八:成品保护制度30
附件九: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31
附件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34
附件十一: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36
附件十二: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9
附件十三:开工报告申请制度40
附件十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管理制度……42
附件十五: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制度…
附件十六:试验管理制度……

附件一: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适应集团公司实体经理部的管理要求,满足客专线试验段施工需要,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度。

第2条 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测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要求。

2. 1. 施工复测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2. 2.复测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中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加密应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涵洞、墩台定位(中心桩撅)宜在复测中完成,以便在正式灌注混凝土基础(或衬砌)时引用其成果。

2. 3.复测成果应系统地整理成文,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发,及时发至作业层技术部门据以引用,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2. 4.各类桩撅要妥善保护,根据情况加固,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防误用;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桩要钉设护桩或外移桩,绘制护桩示意图;定期检查桩撅是否移动、下沉,发现后应采用可靠方法重新补设定位,重新测量。

第3条 测量复核制是质量控制的核心,测量人员都必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要求,在测量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第 4条 测量复核制的基本要求
⒈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⒉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桩表在现场核对、交接确认。遗失的坚持补桩,无桩名者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应予更正。

⒊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复核,必要时应作现场核对,确认无误无疑后,方可使用。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核对,两计算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⒋各种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含电子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现场实施测量作业,必须使用专业记录簿逐项记录测量数据,必须用铅笔书写,禁止使用易洇水的圆珠笔或钢笔。测量记录不得涂改、撕毁,如有误可作明显的勘误记号标识。记录中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天气、工程地点(部位)等事项应填写完备、清楚,并有施作人签字。记录数据必须真实反映操作过程的实际情况,在通常情况下应有计算结果,并附有相应结论。

⒌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在申报集团公司复测时,必须同时报送内业测量资料。

⒍利用已知成果时,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成果检测无误和合格时才能利用。

⒎测量工作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方法。在使用全站仪等数字化测量仪器时,必须有误差监测手段,对各种误操作必须有查错功能和纠错能力。

⒏重要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核测量,采用不同方法分别进行计算,并报请分部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执行。重要工程、控制工程、贯通测量等测量必须有测量成果书,报请分部总工程师签认。测量成果书应资料齐全,计算准确,文整清楚,签字齐全。测量成果资料(书)为受控资料,应按受控资料的有关规定办理。

9. 坚持贯彻“未经复测的工程不准开工;上一工序结束,下一道工序未经测量放样时,不得继续施工”的原则。

10. 施工技术人员暂离岗位或调转时,必须进行测量工作移交。内容包括:施工桩撅现场点交(并附桩位示意图、中线、水准基点表);测量记录、测量成果书等。在有条件时,进行复测后方可移交。移交工作由同级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办理交接清单,双方签字。

第5条 对测量复核制度执行不力,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对各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比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附件二:
施工图核对制度
第1条施工图核对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全面创优的重要技术环节。通过审核可使工程技术人员加深对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的认识,深入地理解设计意图,进一步熟练地掌握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通过核对进一步发现设计文件存在的“差、错、碰、漏”,使存在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结合施工技术调查和本阶段技术工作,提出改善设计、变更设计的建议,使设计趋于更合理。审核的同时比选施工方案,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创造条件。

第2条核对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并与现场校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

第3条核对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施工过程中随着掌握情况的深入可再对其中重点重新审核。未经核对的图纸禁止使用。

第4条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指导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的核对。工程部和分部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

第5条工作方法: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分部总工程师应着重界面管理,处理好各专业的衔接。本单位和外单位的界面衔接由经理部总工程师联系建设单位协调处理。

第6条核对工作完成后应对施工图进行标识,加盖“已审核”章,确认有效性。不存在问题只需审核人签字、标注日期。对发现的问题还应在图上简要表明情况并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附后),为保证准确性应由第二人复核确认。联系建设、设计单位后,确认的修改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