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4
塔式起重机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检测
原始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 检测部
年 月 日 说 明
1、本报告适用于建筑塔式起重机,其他形式的塔式起重机的特殊检验项目,可在“其他”栏或另附加附页列出。
2、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检验时环境湿度应在-25℃—+40℃之间;风力不大于5级。
3、检验用仪器、量具和工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其改组和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计量部门校准的有效期内。
4、检验人员应具备检验资格,上机检验前,作业环境所需要的检验员自身安全防护用品应装束整齐。检验前必须先断起重机动力电源,试车时送电。
5、判废的起重机,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一律拆除。判临时停止使用的起重机事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
7、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检验单位和被检单位分存。保存期为三年。
8、本报告书无检验员和审核负责人签章无效。
9、报告收实测栏应填写检测数据或特殊情况的说明。
检查检测原始记录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单位
所在工地
安装高度
制造厂名
生产许可证号
产品编号
出厂日期
安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 测
结 果
检测人员: 年 月 日
复 核
意 见
检测人员: 年 月 日
审 核
结 论
主任: 年 月 日
检测结论评定说明
一、检测项目中带“△”者为保证项,保证项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在检测过程中,凡发现有“△”项不合格,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整改后,经我站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其他为一般项,当一般项出现6项时,也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整改后,经我站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序号
检验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类别
检测
结果
结论1 标志
成套
性
1、产品标牌、生产许可证。
2、操作指示标志、警示标志、性能参数总表。
3、产品合格证或大修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线路 图、基础安装图、附着装置安装图、平衡重、压重图。2 基础
4、基础与设计一致。
5、基础周围有排水设施,有围护设施,基础的地耐力满足承载要求,混 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3 外观
检查
6、金属结构件:无扭曲、弯曲、变形、腐蚀。
7、油漆:涂刷均匀、无漏涂,满足防腐要求。
8、锚固点以上塔身自由高度不超过说明书规定(规定:m)4 架体
9、塔身上不能附着或连接其它架体等结构。
△
10、塔机附墙 距离、附墙间距符合说明书规定(单位:m)
11、锚固在建筑物上的结构及锚拉杆强度足够连接可靠。框架位置正确。
12、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垂直度偏差不超过相应高度 2/1000。自由高度垂直度误差不大于4/1000。(单位:m)
△5 起升
机构
13、在所有工况下运行时,应保证启动、制动平稳。
14、吊重在空中停止后,重复慢速起升时,不允许吊重有瞬时下滑现象。
△6 钢
丝
绳
15、钢丝绳无弯折、压肩、扭结、散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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