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一部分 销售积分奖励政策的财务分析
一、客人积分奖励政策:
(一) 无论VIP卡还是会员卡均为积分累计卡,客人在饭店的每一次消费都将累计成积分自动
转入积分卡内。
1、 根据客人的消费金额以积分的方式换算。(币别:人民币)
客房消费2元=1分,餐饮消费(含红酒吧、雪茄吧)5元=1分, 康体消费2元=1分
2、 兑换内容:
积分满1000分,可抵用60元的物品;----------------------------店内消费?
积分满2000分,可抵用120元的物品;
积分满5000分,可抵用300元物品;
积分满10000分,可抵用600元物品;
注:按3%的比例回馈客户,兑换物品待各营业场所的价格定出来后再拟定。
备注:1、积分兑换内容所涉及的消费场所均为自营场所;
2、积分不享受饭店的促销活动;
3、兑换客房时以客人平日入住价进行兑换;
4、联盟事宜另议;
3、申请方式:
当客人需要兑换积分时,可直接在各营业场所选择兑换物品刷卡消费,兑换积分后,该部
分积分即归零。
4、限制:会议、婚宴、宴会及外买等团体类活动不享受积分奖励及优惠条款
二、订房人员积分奖励政策
(一)、制定订房人员积分奖励政策的目的
主要针对各商务公司的总经理秘书,行政办主任或采购经理等主要订房人。
1、饭店将以年度计算协议公司订房人的积分累积至积分卡中,以刷卡的形式进行消费。
2、计算办法:以协议公司为单位,根据订房人公司每年在饭店的客房、餐饮和康乐等消费的
金额, 按照下列标准:
客房消费2元=1分,会议客房消费4元=1分,会议场租及餐饮、康体消费5元=1分,
3、积分平日可兑换饭店自营场所的消费额度,也可以累积至一年有效期时再兑换成来雅购物
券或天虹购物券。
4、经兑换后的积分将自动从公司总积分中扣除,不能重复兑换。
5、饭店各营业点应备有积分刷卡机方便订房人员查询和直接抵扣。负责该订房人公司的销售
代表将于每月月初通知订房人上个月的累积积分。
(二)、积分兑换明细
积分满1000分,可抵用40元物品;
积分满2000分,可抵用80元物品;
积分满5000分,可抵用200元物品;
积分满10000分,可抵用400元物品;
注:按2%的比例回馈客户,兑换物品待各营业场所的价格定出来后再拟定。
三、财务分析:(以2007年财务预算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1、各消费项目成本费用组成分析
项目名称
客房消费
餐饮消费
康体消费
营业税金及附加
5.6%
5.60%
5.6%
直接成本
30.98%
10.00%
物料消耗费
5.26%
1.07%
0.90%
布草费用(成本分摊 / 洗涤)
3.10%
0.89%
0.09%
能源费用(水/电/气)
9.03%
8.56%
5.00%
环境费用(绿化/消杀/垃圾清运)
0.30%
0.10%
0.03%
人力成本
9.37%
15.83%
9.00%
办公费用(办公通讯交通/业务应酬)
0.37%
0.26%
维修保养费
0.12%
0.06%
电视收视费
0.69%
0.34%
投资类固定资产折旧
15.40%
17.56%
15.00%
财务费用(银行卡扣费)
2.24%
1.96%
1.96%
经营成本费用合计
51.48%
82.87%
47.92%
备注:1、“财务费用”:客房消费1*80%(刷卡率)*2.8%(扣率)=2.24%
餐饮/康体消费1*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