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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和方案设计合同(doc).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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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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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6/8(发布于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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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地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和方案设计合同

委托方: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咨询方:北京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
规划及方案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乙方(委托方): 北京汉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1条 定义及解释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所赋予它们的含义:
“项目”是指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及方案设计。

“服务”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条件为完成项目所提供和履行的所有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甲方”为项目的委托方,即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乙方”为项目的受委托方,它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或其联合体受甲方委托,提供和履行合同服务。

“合同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日”、“天”是指公历日。

“周”、“星期”是指七个公历日。

“月”是指公历月份。

第2条 项目范围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和履行服务,项目内容: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现状分析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需求分析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战略规划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计划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配合实施
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提交的项目成果应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项目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注:附件A及下述的附件B、附件C…均在用户需求书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形成和完善)。

第3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
合同总价:壹佰贰拾肆萬伍仟元整(人民币大写)
合同分项价格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现状分析 合价 ¥622,500元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需求分析 合价 ¥249,000 元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战略规划 合价 ¥103,750 元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合价 ¥166,000 元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计划 合价 ¥103,750 元
地铁总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配合实施 合价0 元
总计1,245,000元(合同总价)
合同分项价格清单见附件B。

合同价格为含税固定价。除非合同发生修改,且该修改影响到合同价格的调整,合同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和附加费用。

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查清,并在合同价格中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
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
完成项目中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现场的综合情况;及
现场总的劳务情况。

合同价款的支付
甲方根据条款3.6.3规定时间和比例并对乙方提交的支付单据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付款方式为电汇。

支付进度 分两阶段
3.6.3.1第一阶段 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和方案设计阶段(3个月)
预付款
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0天内
支付比例:条款3.2.1所述分项价格的50%
支付单据:a.预付款金额发票1份
b.支付请求1份,副本3份

进度款
支付时间:乙方按合同附件规定在每阶段提交完整的阶段性项目成果后30天内
支付比例:支付到条款3.2中对应分项价格的90%。

支付单据:a.该进度款金额发票1份
b.该阶段成果的交付证明一式4份
c.支付请求1份,副本3份

验收款
支付时间:每阶段的项目成果通过合同附件规定的验收且收到相关验收证明后30天内
支付比例:支付到条款3.2中对应分项价格的95%。

支付单据:a.该验收款金额发票1份
b.该阶段成果验收证明一式4份
c.支付请求1份,副本3份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配合实施阶段(2年)
支付时间: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实施开始一年后
支付比例: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总价的5%。

支付单据:a.验收款金额发票1份
b.支付请求1份,副本3份

第4条 项目进度
项目成果的递交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

项目工作进度时间:在合同附件C中规定。

各阶段项目成果的递交时间:按合同附件C规定。

项目成果的验收时间:在合同附件C中规定。

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交工作报告,在报告里要表明有关服务内容的规定进度,完成情况和当前时间段的工作状况,以及下一个时间段计划的工作内容,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建议。

第5条 甲方责任
甲方应准备所能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目的的数据,文件和信息;当乙方为了完成本合同的任务而需要使用这些资料信息时,甲方应予以协助。

对于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需甲方作出答复的重要情况和事宜,甲方应在一个合理时间内就作出书面决定或批准。

乙方在甲方场地工作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甲方应履行按合同第3条规定应付合同价款的支付义务。

第6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按计划、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的改进意见和完整的项目成果,以合理、谨慎、努力和有效的方式提供约定的服务。

乙方应该以其一贯的水准在所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方面向甲方提供最好的服务。

乙方应保证提交的项目成果和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国际公约或惯例;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和应用合同项下的项目成果时,免于承担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

如乙方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和提供有关服务时,因其职员或代理在过程中的疏忽或故意行为或不作为造成的与任何人身伤害或死亡或不动产和/或有形动产损害有关的任何损害赔偿或支出,乙方将对此负完全责任并进行补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7条 人员配置
乙方要指定有相应资历的、经验丰富而且可以信赖的人员来完成项目和提供服务,并要保证在整个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组主要成员在工作(除非经甲方同意,可选择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