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首页 > 资料专栏 > 经营 > 管理工具 > 管理制度 >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DOC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DOC

资料大小:39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24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9/18(发布于江苏)

类型:金牌资料
积分:--
推荐:免费申请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DOC”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 招标范围
第三条 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
二、公司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小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总工办、工程部、营销部、预算部、采购部、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以及公司律师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监察室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人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第七条 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
申请部门
经办部门
协办部门
监察部门
固定资产的采购
行政部
行政部
财务部
监察部
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
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
监察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
工程部
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
监察部
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
营销部
营销部
行政部、财务部
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 招标计划
第八条 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工程材料、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