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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臻爱传家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5页PDF

山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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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211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5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5/23(发布于西藏)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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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宏臻爱传家终身寿险 产品说明书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保险责任和可选保险责任。您(指投保人,下同)可以单独投保基本保险责任,也可以在投保基本保险责任的同时选择投保可 选保险责任,但您不能单独投保可选保险责任。 基本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指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同)将按照如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不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身故或全残之日发生在缴费期满日前或缴费期满日当日,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下列 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1)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系数;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发生在缴费期满日之后,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 险金及其利息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1)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系数; (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035(n为保单年度数); (n-1) (3)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述“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系数”中,“累计已缴保险费”指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期缴保险费乘以已经过的缴费期 数计算的数值;“给付系数”指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系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 17周岁及以下 给付系数 100%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下 载 更 多 保 险 资 料 请 到 到达年龄指按被保险人的原始投保年龄,加上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计算。 可选保险责任 若您在投保时选择投保一项或多项可选保险责任的,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将按照如下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周岁但不满 75周岁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含第 180天)因该意外伤害发生身故或导致全残, 我们除按基本保险责任的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随之 终止。本项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若上述第 1款所述之意外伤害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航空交通工具所遭受,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含第 180天)因该意外伤害 发生身故或导致全残,我们除按上述第 1款的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再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公共航空 意外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或公共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本项公共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若投保人在年满75周岁前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含第180天)因该意外伤害发生身故 或导致全残,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应缴日起本合同的各期应缴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期间,我们将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保险费增加或更改缴费方式的申请。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本合同成立日(若曾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 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 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中任何一项保险责任: 下 载 更 多 保 险 资 料 请 到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斗殴、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以任何形式参与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